最近又碰到兩位顧客不開心,他們不開心的根源同樣是賺錢太多,但爆炸點卻不同。
第一位顧客數年前用三萬六買了某種「保本票據」(跟定存,或稱GIC同樣,一般由銀行發出,有固定年期,到期保本。不同之處,利息並非固定而是按事前指定的某些投資回報為基礎,而且不用等到期可以隨時賣,只不過到期前賣的價錢按市值計算,賺蝕皆有可能,不保本。)該票據將於2028年到期。到期後可收多少利息目前當然沒法知道,但它目前的市價已升了一倍多,三萬六變了八萬。
面對這些利潤,我們可以選擇現在將它賣出,賺四萬多元,然後將此筆錢再投資,包括買其他票據(假如有合適的話。因票據經常有新的推出,但利息結算細節常變及有多種選擇。)這做法的最大弊處是這四萬多的盈利,在稅法上視為利息收入,全數屬今年收入報稅。另外一個方法自然是等到到期。不過,一來到期時的利息有可能比今天的高,亦有可能變少,甚至沒有(一切視乎這兩年用作利息計算的投資的回報如何)。而即使到時的回報跟今天的差不多,報稅入息也一樣,只不過是延遲兩年。另一種方法是分開今、明、後三年,每年賣點。假如這段時間利息不變,分三年每年報點,有可能因而省了一點稅務。當我向顧客提出這情況時,他的反應重點不是賺了多少錢,而是要付多少稅。(有甚麼定期六年付息120%?)再詳談下,他表示問題不是賺多少,而是為甚麼不放在免稅戶口?直覺地,他認為投資都是穩賺不賠的。分別只是賺多少,所以放免稅最好。若蝕呢?另外一顧客,他家一共雖然有近二百萬的投資由我打理,但問題出現在去年他們於下半年將三十萬放入某家銀行,被介紹投進某種基金,結果今年初收到報稅單,上有二萬多元的利息收入。他的不滿並不是交稅,而是這筆收入「害」他的GIS(聯邦政府「送」給低收入長者使其最低生活受保障的福利金:保證收入補賠)沒有了!這些福利金的發放條件按收入,而不是按資產。法律上,即使身家千萬,只要沒有收入也可申請領這福利。但這福利金的設立可非為了「幫助」資產豐厚而收入低的富豪(或者說生活絕對有能力自給自足的人士)錦上添花用。不過,當大家覺得自己是應分獲得某些福利,這些福利的原意便沒甚麼意思了!不適合用在自己頭上。
不過,我想說的不是此君的心態,而是為甚麼投資四個月便「收到」超過6%的利息收入呢?可知道,利息收入來自債券及庫房券等「固定入息」投資工具,利息相當有限。今年的聯邦政府債券每年利息也只不過3%多點。四個月收6%利息,等如年息18%。甚麼收息產品?雖然我不知道他所買的是那種基金,但我相信這些利息並不是他投資之後賺的,而是該基金在他投資前已膁了,滾存在基金內的利息,到年底時將利息向每位在年結結算日當日的投資持分者平均派發。這些投資者可能擁有該基金十年,五年,或一年,又或者只買了三數個月,但到結算日每股獲派利潤是一樣的。這很可能便是四個月收息6%的來由。
.曹國為
【財路】想賺?想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