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去週述及的RRSP之外,最被廣泛使用的註冊投資計劃莫過如「免稅戶口」(TFSA)。
今年的TFSA戶口最高購買限額跟去年同樣是7千元。跟RRSP一樣,在TFSA戶口內你可作出很多不同的投資選擇,包括一般儲蓄、定期、或各式各樣的基金及股票。購買TFSA並沒有甚麼規定,只要是成年的加拿大居民便可以,亦沒有規定甚麼時候 / 年紀要取出,所以作為長遠投資是非常好的選擇。這裡只有三點提醒大家:
(一)供款不能減稅、賺錢不用交稅、提款(不分本、利、盈虧)都不算收入。
(二)不管你以往有沒有買過,任何時候都可以一次性地將多年沒有買的額(累積總數)一次性額買。不過,到底可以買多少?雖然聯邦稅局的網站(CRA)有儲存你的稅務資料及RRSP及TFSA等的購買限額,但即使稅局自己都有提示,它們的數字可能不準確,所以最好還是自己計一片。若很多資料多年失傳,你可選擇按稅局的數字去買。但假如將來稅局的資料有改,尤其是當它們將未買的滾存限額減少時,你便很容易超買。超買之額要罰每個月1%。建議最好將網上所得的資料想法留存,將來或許有用。
(三)另外有一點比較特殊的情況要留意:當一個人過身後,他 / 她的TFSA如何處理?當我們從TFSA提款,例如1萬元,政府不管你這1萬元當中多少是本多少是利,這筆款項於翌年開始可以放回TFSA何以在其他公司開戶,沒必要一定放回當初提款的同一戶口)。當一個人過身,名下所有財產被視為以市價賣出交稅。自住房屋、TFSA等不用交稅,不存在稅務問題。不過,當後人收到這筆TFSA的遺產時,它已經不屬TFSA,這筆錢將來所賺的錢跟一般投資一樣要交稅,喪失免稅功能。辦法?
辦法只有一個:假如受益人是死者配偶的話,在處理遺產時(這權力歸遺囑執行人行使),可以將死者的TFSA戶口直接轉去配偶本人的TFSA。轉稅免稅,而這筆錢仍然可以一直享有免稅優惠。這做法只適用於死者的配偶,不適用於其他人。
所以,在進行遺產分配時,遺囑執行人決定會影響稅務。立遺囑時找過頭腦清醒而又願意聆聽及接受意見的人作為執行人是重要決定。
另一個流行的計劃應該算是教育基金(RESP)了,它可分「一人」計劃(每個孩子一個戶口)、或「家庭」計劃(所有孩子一個戶口)。這計劃的基本條款簡單,但實際處理還是有點細節要留意,下週再談。現在簡單的提醒大家,近年頗流行的一個新計劃:首次置業儲蓄計劃(FHSA)。
「首次」這字有多少誤導:只要你在開戶當年及對上五年都沒有擁有自罝物業便有資格(你的配偶亦必須同時符合此規定)。
每年最多可置8千元,餘額以後可以補買(從開戶當年計算,開戶前沒買的不能補)。終身供款以4萬為上限,15年後便必須關閉。提款買樓(若符合資格)不但免稅,更不用還(跟HBP不同)而供款可省稅,是準備首次置業者的首選!
.曹國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