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大陸不承認雙重國籍。按照法律規定,中國公民一旦自願加入外國國籍,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其原有中國戶籍應當依法註銷。
然而,在現實中,仍有不少華人對此存在嚴重誤判,甚至心存僥倖。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一名男子加入外國國籍多年,卻始終未註銷中國戶籍,不僅長期在國內生活、工作,甚至還以“留學歸國人員”身份遷入戶籍。最終,他不僅被行政拘留、罰款,連行政複議和訴訟也全部敗訴。
章某原為中國公民,自稱自2007年起便在深圳市長期居住,並在當地某公司工作、領取薪酬。
其後,章某赴新加坡留學,畢業後自願加入新加坡國籍。然而,令人意外的是,2018年5月12日,章某竟以“留學歸國人員”身份,將戶籍遷入深圳市。
2020年2月22日,章某持新加坡護照和 Q2短期團聚 簽證入境深圳。簽證到期後,他並未離境,而是在同年7月16日以新加坡籍身份申請簽證延期。
正是在這一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其深圳戶籍仍未註銷。
更令人咋舌的是:在被發現問題後,章某並未配合註銷戶籍,而是硬生生拖了3年,直到2023年3月才最終完成註銷。
公安機關隨即對章某立案調查。
調查中,章某承認:自己已加入新加坡國籍;曾向中國駐新加坡使領館提交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相關材料;但始終未在國內註銷戶籍。
出入境記錄顯示:近10年內,章某累計申請中國簽證 9次;持新加坡護照出入境 高達187次。
經向新加坡駐廣州總領事館核實,章某在入籍新加坡時,確已依法提交“喪失中國國籍證明”。
公安機關據此認定:章某在簽證到期後繼續滯留,構成非法居留;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情況下,在中國境內長期工作並領取薪酬,構成非法就業。
最終,公安機關依法對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合併作出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決定。
章某對處罰決定不服,先後申請行政複議並提起行政訴訟。
其主要辯稱:自2007年至今一直在深圳生活;未在新加坡長期定居;在國內辦理過港澳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等證件;自認為“並未申請退出中國國籍”,因此仍具有中國國籍。
但法院並未採納這一說法。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中國國籍法》,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中國公民定居外國並自願加入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章某在申請加入新加坡國籍時,已提交喪失中國國籍證明;其後長期持新加坡護照申請中國簽證並頻繁出入境,足以表明其認可並使用外國國籍身份。
其隱瞞外籍身份、繼續在國內辦理證件的行為,不能作為其仍具有中國國籍的證據。
法院同時認定:章某在Q2簽證到期後繼續滯留,構成非法居留;在未取得合法工作許可的情況下長期就業,構成非法就業;公安機關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處罰幅度及程序方面均合法合規。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章某全部訴訟請求,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這起案件再次明確釋放出一個信號:加入外國國籍,並不只是“換本護照”那麼簡單。
戶籍不註銷、身份不理清,後果可能遠比你想象的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