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報道,Concordia University營銷學教授、同時也是暢銷書《Suicidal Empathy》的作者薩阿德(Gad Saad)日前公開表示,他打算離開加拿大,然而在與會計師商討後,對政府的天價“離境稅”(Exit Tax)帳單驚得目瞪口呆。
被高稅率和反猶猖獗逼走
薩阿德周四(18日)晚間社交平台 X 上發帖,他憤怒地表示:“在與我的會計師進行了一場非常艱難的會面後,我剛剛得知了我若離開魁北克和加拿大必須付出多少代價。在一個自由社會中,沒有任何人的血汗錢應該以這種方式被偷走。我真的麻木了,震驚到說不出話來。”
薩阿德坦言,將他推離這個國家的主要有兩大因素。首先是加拿大的稅務體制,讓他覺得在這裡幾乎不可能存到足夠的錢過上退休生活;其次是聯邦政府的移民政策,他稱這些政策導致反猶太主義日益嚴重,使得他們作為加拿大猶太人,感到不安全。
針對薩阿德強烈抨擊的這筆帳單,《國家郵報》特別訪問了卡加利Moodys Private Client的創辦人穆迪(Kim Moody),以及多倫多的稅務律師兼特許會計師羅特弗萊施(David Rotfleisch),深度解析這項俗稱“離境稅”的法律機制究竟如何運作。
核心邏輯:離境一刻“視同實現”
羅特弗萊施指出,“離境稅”其實是一個容易讓人誤解的名詞,其法律上的正式名稱為《入息稅法》(Income Tax Act)下的“視同處置”(deemed disposition)。這是一種法律擬制(legal fiction),意即在現實中你並沒有真正出售或處置資產,但稅法在法律上認定你“已經處置了”。
加國最常見的視同處置發生在居民過世時,聯邦稅務局(CRA)會對其名下所有累積的資本利得課稅;而離境稅,則是針對居民變更為“非加拿大居民(非稅務居民)”時所實施的離境清算。
稅務專家穆迪補充道,這項政策由來已久,其核心邏輯在於,只要資產增值是發生在你作為加拿大居民期間,則在你離境的那一刻“視同實現”。政府的政策意圖很簡單:既然你享受了加拿大的經濟環境與稅務制度的好處,且未來將不再向加拿大繳稅,那麼在當下你點清行李準備離開時,加拿大就要拿到屬於它的“那一磅肉(get its pound of flesh)”。
排除房地產並非豁免
在課稅範疇方面,最主要的豁免對象是居民“個人名下持有”的加拿大房地產,以及如 RRSP、RRIF 和 TFSA 等政府註冊計劃帳戶。
羅特弗萊施解釋,排除房地產並非豁免這筆稅,而是因為當非居民未來真正出售加拿大房產時,稅局會直接強制扣繳25%的毛額預扣稅,因此稅局有十足把握能拿到錢,不需要在居民離境時急着收取。
而房地產之外的資產,包括股票投資組合、債券以及近年來盛行的“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全部都在離境稅的狙擊範圍內。薩阿德所痛批的“對從未到手的錢課稅”,指的就是這些資產的“未實現利得(unrealized gains)”。舉例來說,如果你以 1 元買進某檔股票,如今市值 10 元,只要你留在加拿大且不賣出,那9元的增值就不用繳稅;但只要你決定移居美國,尚未落袋為安的 9 元增值,就必須立刻視同處置並繳納資本利得稅。
一時拿不出錢怎麼辦?
如果離境者一時之間拿不出這麼多現金該怎麼辦?
兩位專家均表示,稅法允許居民向稅局“提供充足的擔保品(post security)”,而非必須立刻掏出全額現金。如果是企業主,稅局在確認公司正常營運的前提下,甚至願意接受私有公司的股份作為擔保。居民可以先前往美國,等三年後真正賣掉股票時,再清償這筆加國稅款並換回擔保品。
面對這筆沉重的負擔,專家無情地指出“避無可避”。
穆迪強調,這不是對資產總值課稅,而是對增值部分課稅,除了申請延期或提供擔保外,沒有任何合法途徑可以有效規避離境稅,就算你把資產轉入公司,公司的股權一樣要課稅;轉給子女,也會觸發資本利得處置。
羅特弗萊施也提到,美國之所以沒有類似的離境稅,是因為美國是以“公民身份”課稅,即便美國人成為加拿大居民,仍對美負有申報納稅義務,除非正式放棄美國國籍,否則不需要出走稅。
穆迪最後感嘆,這種高淨值人群因對稅制與社會環境不滿而外流的現象絕非新鮮事,他在過去十年裡就不斷發出警告,唯一不同的是,這次出走的是像薩阿德這樣具高度公眾影響力的人物,才讓這筆沉重的“離境代價”再次高分貝廣為人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