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客
印象中,似乎從沒聽過越南曾發生人體器官買賣事件,如今看來也許是我孤陋寡聞?
在河內市,一位姓段名文和的男子多次進行人體器官交易,一枚腎賣八億到九億五千萬盾越幣,肝更貴高達十二到十五億盾。幹這種勾當本來就違背道德良心,更甚的是段某人收款後只付一半的錢給獻賣者,其餘的歸他和同黨所有。
今年二月廿八日,越南公安部刑警局(CO2)說河內市公安已起訴來自清化省現年卅七歲的段文和,卅七歲的河內居民阮德春,以及卅歲家在富壽省的黎文山,罪名是買賣侵佔人體器官謀取暴利。
段文和被控是人體器官買賣集團的首腦,阮德春和黎文山扮演助理的角色。為了物色需要器官移值的人和打算出售器官者,段文和指示兩名手下在臉書帳戶刊登廣告。高調地表示「急需獻肝獻腎者,酬勞特高。」
疑犯們還與曾買賣過人體器官的人士勾當,以擴大銷售網絡。段文和直接與需要肝腎移植客人聯絡,討取他們的病歷並統一價碼,收訂金和交換付錢這類方式。
在賣者同意後,段文和親自或指示黎文山和阮德春引導對方辦理地方手續後交易,在捐獻人體器官的情況下完成。
賣者要到河內或胡志明市讓段某等人帶去檢查身體,確保器官是否迎合要求,以便日後移植。來往的車馬費和檢驗費全由段文和支付。
至於買方,段文和等人要求先付訂金。在找到合適的賣肝或賣腎者,段文和負責討價還價和付款細節。
正如本文開頭所提及,一枚腎價值八億至九億五千萬盾,肝十二到十五億盾,這還不包手術費和檢驗費,來往和食宿等開銷,所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甚至在手術前,買方必須按照協議先匯款給段文和。
事實上每枚價值六億到八億盾的腎,獻賣者僅獲得三億到四億五千萬盾,段文和等人從中獲得數以億盾計的利潤。在落網之前,據聞他們已成功接洽多宗人體器官交易。

漫畫對白
難怪她總是說說我有內在美,原來是盯上我的肝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