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正式」(即是通過有專業資格代理,從保險公司直接購買)的各類有關「人」的保險,最常見的當然是人壽保險,跟著有重病(又稱危疾)保險及傷殘保險。曾經有一段時間有一種「不能自理保險」向受保人於不能治理期間每月 / 週發放一筆免稅賠償可補以上三種保險不足之處。但隨著各類成本增加,此類保險已停止售賣(已買者的保單仍然有效),所以多年來有很多人要我介紹意外保險我都沒有答案。最近替某顧客去比較重病保險時竟被我「意外」地發現某大公司,不知何時,推出一種意外保險。此產品最大特點是內容簡單(絕大部份情況下不會問健康問題)、清楚,而且保費不貴(保額當然亦不會太大)、74歲及以上者都可以買。介紹前先約略再解釋上面提及的三種保險,再看看這種意外保險如何跟它們配合。
(1)人壽保險:受保人過身後,受益人便可得到一筆免稅賠償。受保障的是家人,非自己
(2)重病保險:不幸患上重病(每家公司包括的重病種類均有不同,但病的定義相通)後三十天仍然在世便可收到公司發出的一筆免稅賠償。自己是直接受保障者。家人當然亦可減少金錢上的壓力
(3)傷殘保險:若受保人因傷或病失去工作能力(定義各有不同)便可按月收到一筆免稅賠償。購買這類保險者必須操流利英或法語,有工作,再加上健康及工作種類及性質審查。賠償期由2年至65歳不等,等候期從十五天到一百八十天不等……條件繁多,條文複雜,而且很多細節,所以一般私人較少買,多數都是通過公司購買
今天介紹的意外保險內容分五種,客戶可以購買個別種類或隨便混合,這五種保險內容分別是:
(1)因意外而導致傷殘(即使沒有工作者亦可獲賠)
(2)因意外死亡或斷肢
(3)因意外骨折
(4)因意外導致的醫療服務費用
(5)住醫院賠償。分別有「因為意外」及「因為意外或生病」
除了買第五種屬下的「因為意外或生病」申請人要回答六個簡單的健康問題外,申請人只須要年齡在75歲以下,與及不可以已經殘疾,及並無永久性身體上或精神上的殘障便夠資格,以上五種保險每種分別提供一至五個「單位」供購買,而每個單位的保費是每個月$7。
例如第一種有關「傷殘」的保險,買一個單位每月可獲賠$700,兩個單位可獲賠$1,400,七十歲或以上的賠償減半,最長賠償期為七個月,月費分別為$7及$14。
第二種「意外死亡或斷肢」,每一單位最多可獲賠7萬元,最多可購買5個單位即最多可獲賠償35萬元(視乎斷肢種類及程度),而保費同樣是每單位每月七元。
「意外骨折」每單位最多賠7千元,最多可買兩個單位;「醫療服務」包括(必須是醫生建議及覺得有需要)到訪護士、各種檢查及儀器、輪椅及氧氣桶租用、物理治療及各種專業治療等,賠償分類上限由1千至1萬8不等。只可買一個單位,下期續談。查詢請電:514-992-8328 曹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