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客
四十一歲的西貢市民阮心維到銀行將一百五十萬盾越幣存進自己的戶口,事後發現這筆錢變成十五億盾!
他並沒向銀行申報,而是設法把此鉅款據為己有。
今年二月廿八日,新富郡公安以「侵佔他人財產」的罪名將他拘捕。
據聞在案發當天,阮心維到新富郡西盛街某銀行分行存款,由於銀行人員疏忽大意,不慎把十五億盾轉到他戶口裡(也許錯加幾個零)。
回到家後,阮心維再檢查戶口,發覺無端端多了十五億嚇了一跳。儘管明知是銀行搞錯,但由於貪念作崇,他將其中的五千萬盾轉給一友人,並由此人提取現金供他花用。
銀行接著發現過失,連忙阻止所有款項轉移,結果只收回十四億五千萬盾。
銀行特地邀請阮心維到辦公室,向他解釋那筆鉅款錯轉的原因,並建議他歸還那五千萬盾,正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但此人不同意。
眼看錢追不回,銀行唯有報警。
為了區區五千萬盾越幣,可能換來幾年勞獄之災實在不值得,然而像他這種「傻瓜」似乎大有人在。
類似的案件一年多前在越南中部的蜆港市發生,涉款三億一千四百萬盾。
故事的主人翁是卅六歲的張氏文英,也是戶口平日無故多了一筆鉅款,事後要她歸還被拒,本案也從民事變為刑事。
根據警方調查,2022年12月9日,蜆港市錦麗郡的一名婦女到清溪郡一銀行分行將三億一千四百五十萬盾轉給生意客戶,但誤轉到張氏文英的戶口裡。
這婦女聯絡銀行要求糾正,後者知會文英但她仍然把錢轉往她在另一銀行開的戶口,然後把錢提出來使用或還債。
清溪郡公安收到舉報立即干預,並建議凍結文英的戶口,結果僅追回兩億零五百萬盾還給受害人。
文英面臨的罪名也是侵佔他人財產。
漫畫對白
現在很少有人帶現金出外,轉賬給你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