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加国新闻 多人遭Uber偷偷扣費數月 從未註冊會員也中招

多人遭Uber偷偷扣費數月 從未註冊會員也中招

Uber One 廣告

近日,多名加拿大 Uber 用戶被收取未授權會員費,申訴難退還。

蒙特利爾居民 Nora Kelly 表示,她發現 Uber 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多次向她收取會員費後,感到自己“被騙了”。

本月早些時候,Kelly 查看信用卡賬單時發現,從今年 2 月開始,連續 5 個月都出現了一筆 11.49 加元 Uber One 扣款——這是 Uber 的月度會員費。

問題在於,Kelly 堅稱自己從未註冊過 Uber 會員。

“真的太讓人震驚了,甚至可以說不可思議。”她說,“感覺就像你被當成傻子一樣。”

CBC 新聞採訪了另外 5 名來自加拿大不同地區的 Uber 用戶,他們都表示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註冊了 Uber One 會員,直到發現信用卡上出現異常扣款或連續自動扣費後才察覺。

來自渥太華的 Leah Billard 說,自己在今年 3月 份突然被扣了一筆 108.48 加元的 Uber One 年度會員費,而她同樣堅稱從未訂閱過。

“我感覺自己被 Uber 占了便宜。”她說。

Billard 隨後向發卡銀行提出爭議申訴。銀行文件顯示,Uber 認為 Billard 的投訴無效,但最終銀行仍判定 Billard 勝訴,並退還了相關費用。

“在我看來,這完全是欺詐性收費,因為我從未註冊任何服務。”Billard 說。

與此同時,在社交媒體上,還有數十名加拿大用戶發布了類似投訴,很多人都表示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麼“被自動加入會員”的。

在美國,類似針對 Uber One 未授權扣費,已經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與 21 個州在 2025 年 12 月聯合起訴 Uber,指控其存在欺騙性收費和取消流程。

專家:可能涉及“黑暗模式”設計

多倫多科技專家 Ritesh Kotak 認為,用戶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訂閱服務,背後可能涉及所謂的“黑暗模式(Dark Patterns)”。

所謂“黑暗模式”,是指網站或 App 中故意設計的一些細微操作和界面陷阱,通過心理暗示,引導用戶做出原本並不想做的決定。

Kotak 說:“這些設計會在心理層面不斷推動用戶點擊某些選項。”

加拿大隱私專員辦公室在 2024 年的一份報告中,對 145 個網站和 App 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 99% 至少存在一種“黑暗模式”設計跡象

很多接受 CBC 採訪的 Uber 用戶都表示,他們完全不記得自己曾點擊過任何加入 Uber One 的選項。

Kotak 指出,今這些“黑暗模式”設計已經越來越高級,用戶甚至可能根本意識不到自己同意了什麼。

其中一個經典案例,就是在用戶結賬時,偷偷在購物車裡加入額外商品或服務,等用戶付款時,就在不知情情況下完成了購買。

在 Uber 之前,FTC 曾於 2023 年起訴亞馬遜,指控其利用類似“黑暗模式”誘導消費者訂閱 Amazon Prime。去年,Amazon 最終同意支付 25 億美元和解金,但未承認違法。

Uber否認使用“黑暗模式”

Uber 加拿大在發給 CBC 的郵件中否認使用“黑暗模式”誘導用戶訂閱。

發言人 Keerthana Rang 表示:“Uber 不會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將用戶加入 Uber One 並收費。用戶必須主動選擇註冊。”

針對 FTC 的訴訟,Uber 美國方面同樣否認相關指控,並稱 Uber One 的註冊和取消流程“清晰、簡單且基於用戶同意”。

用戶還抱怨:取消訂閱太難

FTC 對 Uber 的訴訟還指控,公司故意讓取消會員變得困難,相當於把用戶“困在循環扣費里”。

CBC 採訪的 6 位用戶中,有 5 人表示取消會員和退款過程十分麻煩。

Kelly 表示,她與 Uber 多個客服部門溝通了整整兩天,才終於取消會員,整個過程耗時大約 8 小時。

更讓她生氣的是,Uber 起初只退回了 5 筆扣款中的 1 筆,也就是說她仍損失了 45.96 加元。

“我真的覺得自己像被搶劫了一樣。”

Uber 隨後表示,用戶其實可以隨時在 App 中取消會員,整個過程通常不到 20 秒。

公司還稱,Kelly “曾主動註冊 Uber One,並收到確認郵件”。

不過 Kelly 否認這一說法。

而在 CBC 就其案例向 Uber 發出詢問後,Uber 最終向 Kelly 道歉,並表示會退回剩餘的會員費用,共計 57.45 加元,另外再提供 30 加元 Uber 使用額度。公司將此事件歸因於“Uber One 賬單問題”。

加拿大會立法監管嗎?

儘管 Uber 否認使用“黑暗模式”,但隨着 AI 和數字技術快速發展,加拿大社會對於這類“設計陷阱”的擔憂正在上升。

Kotak 表示:“黑暗模式在加拿大只會越來越多。這是一種非常容易賺錢的方式——通過誘導用戶點擊,從而拿走他們辛苦賺來的錢。”

加拿大聯邦創新、科學與經濟發展部發言人 Justin Simard 表示,目前聯邦層面主要依據《競爭法》監管此類行為,因為法律禁止虛假或誤導性營銷。

不過,消費者權益組織 Option Consommateurs 的律師 Sara Eve Levac 認為,加拿大仍需要出台更明確的法律,專門界定“黑暗模式”屬於違法行為。

“消費者有權在清晰、知情的情況下做決定。”她說,“而黑暗模式的目的,就是操控消費者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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