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魁满要闻 本省兒童權利仍未獲得充分明確承認

本省兒童權利仍未獲得充分明確承認

【時報訊】本省兒童福利與權利專員布魯妮琪沈(M. E. Brunet Kitchen)五月十四日週四發布的首份報告指出,本省的兒童權利仍未得到充份和明確的承認。

設立專員一職是蘿倫專委(Laurent Commission)的關鍵建議。該專委於二0一九年Granby市一名七歲女童死亡事件後,受命調查受命調查本省的兒童權利和青少年保護狀況。

「許多決策的制定都沒有徵得兒童的同意,也沒聽取他們的意見,」兒童福利與權利專員辦公室副專員博杜安(A. Beaudoin)表示。「現行制度實際上與兒童及其現實情況嚴重不符。」

布魯妮琪沈在其就職報告中強調她所說的現有立法​​框架的局限性,並建議通過魁省兒童權利憲章。

據專員稱,魁省的人權自由憲章、民事法、教育法和青少年保護法仍有局限性,且力度不足。

「兒童的所有權利實際上分散在各項市政法律中,這使得這些權利難以識別和理解,不僅對兒童而言如此,對家長而言也是如此,而且也讓人們難以更好地了解兒童的權利,」博杜安說。

這些法律承認的權利如不廣泛適用於所有「人」,就僅在特定領域內適用。

這位專員認為,兒童不僅應被視為需要保護的人,也應被視為擁有自身權利的真正權利主體。

她指出,儘管本省在一九九一年宣布受兒童權利公約約束,但尚未將該公約的要求納入其立法框架。

該公約除其他外,還包括參與權、獲得適合兒童的司法待遇的權利、享有清潔和可持續環境的權利以及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只要本省不明確、全面及綜合地承認兒童權利,那麼兒童權利的全面落實就永遠無法完成,」布魯妮琪沈在省議院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據她認為,兒童權利憲章將對兒童產生正面而具體的影響。

「對於十六歲的埃利(Eli)來說,這意味著當他想在市政委會會議上發言時,他的發言將得到認可。」

「對於十歲的諾亞(Noa)來說,這意味著她的學校操場不會以零風險為名,系統性地禁止某些遊戲,」她說。

「這項憲章為我們提供一契機,讓我們能夠建立一個充份承認兒童是完整公民的本省,而不是把他們視為未來的公民,而是今天就享有權利的公民。」

專員也宣佈從今年秋天開始,她將與約三千名兒童會面,以確定是否應在未來的魁省兒童權利憲章中納入更多權利。

這些磋商的結果將提交給省議院,以期促使立法者採取行動。

蘇格蘭和瑞典等國已將兒童權利公約納入其法律體系,,然而布魯妮琪沈表示,她希望更進一步,以反映魁省的具體情況以及與數碼時代相關的問題。

在通過這樣一部憲章之前(這將是我國的首部),布魯妮琪沈希望修訂本省人權自由憲章,明確規定其所保障的權利也適用於兒童。

二00八年魁省修訂其憲章,明確確認其所載權利保障婦女。「目前兒童在某種程度上被忽視了,」專員的策略顧問薩赫爾(M. Saher)表示。「如果憲章能夠做到這一點,明確地將他們納入其中,對兒童的影響將是立竿見影。」

布魯妮琪沈於五月十四日週四承認,在現階段提交第一份報告「意義重大」。隨著選舉臨近,她表示希望推動各政黨「明確表明立場」,並認為這是魁省的必要舉措。

「無論是在競選綱領中還是其他地方,重要的是每個政黨都要明確表明其在這一兒童重大需求上的立場,」她說。

出席記者會的蘿倫(R. Laurent)回顧說,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省已就兒童權利憲章討論了五年。蘿倫本人在二0二一年的報告中也建議制定這樣一份憲章。

「我認為在未來一年內,我們應該能夠共同宣佈:恭喜,我們有了兒童權利憲章,這是可以實現的,我百分之三百支持布魯妮琪沈。」

與其同時,蘿倫呼籲社會服務部長卡特曼(L. Carmant )盡快修訂本省人權自由憲章,以發出「強烈信號」。

專員的三項建議:

透過兒童權利憲章,列明本省兒童享有的所有權利,至少包括兒童權利公約所承認的權利;

確保兒童有效參與兒童權利憲章的起草過程確認魁省人權自由憲章所保障的各項權利同樣適用於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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