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期間,尼亞加拉瀑布餐館老闆Jarmila Rejvold 申領了政府補助來度過難關。兩年後,她被告知”不符合資格”,於是退了 $2.46 萬。但這還沒完——CRA 又追討 $1.4 萬。她感到”壓力很大,太不公平”。
Jarmila Rejvold 向 CTV News Toronto 表示,疫情期間她的餐館被迫停業兩年,期間還患上了疾病。因此,她申請了加拿大緊急救助金(CERB)和加拿大復甦補助金(CRB)這兩項疫情期間的臨時聯邦補助。
她表示,自己通過 CRB 總共領取了超過 $24,600 補助。
Rejvold 說:“我們當時沒有任何生意,政府給補助的做法讓我們很感激。”
然而,幾年後她被告知自己不符合申領資格,必須把錢退回。
在歸還了 $24,600 後,她又被告知自己通過 CERB 計劃多領了款項。
目前,她還需要再償還 $14,000 CERB 補助。
加拿大稅務局(CRA)寄給 Rejvold 的信中如是寫道:“我們已認定您不符合加拿大緊急救助金(CERB)申領資格。您在 2019 年或申請前 12 個月內的就業或自雇收入(稅前)未達到 $5,000。”CTV News 已查閱該信件。

Rejvold 告訴 CTV News,她對此提出了申訴但未成功,如今不得不再想辦法湊出 $14,000。
她只是眾多被要求退還疫情補助的納稅人之一。疫情期間,很多人都申請領取了 CERB 及其它補助。
據 CRA 統計,目前仍有超過 $100 億疫情相關補助待追回。截至 2025 年 12 月,已有約 140 萬加拿大人退還了 $33 億。
CTV News 向 CRA 詢問此事時,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CRA 理解像 Rejvold 這樣的加拿大人在收到“需要退還已領取金額”的信件時,可能會感到擔憂或沮喪。
該發言人指出,由於所得稅法的保密條款,CRA 不能對具體個案發表評論。但 CERB 有明確的申領資格,申請人也被告知付款後可能會被覆核。
“申領資格包括:必須居住在加拿大,年滿 15 歲,前 12 個月或 2019 年的收入至少 $5,000,因新冠疫情停止工作或工時減少,且在受益期內收入不超過 $1,000。”發言人補充說,這些信息全部公布在加拿大政府網站上。
“只要有信息顯示某項申領條件可能未被滿足,CRA 就會聯繫當事人,並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信中會說明所需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日期。並不存在‘隨機抽查’。申領人從一開始就被告知,補助會被審核,付款後的信息也可能會被核查。”
Rejvold 向 CTV News 表示,她對此感到非常失望,堅持認為自己符合 CERB 領取資格。
她說:“我非常失望,這讓我壓力很大。”
此前,今年早些時候,渥太華一名髮型師也被要求歸還 $17,000 疫情救助金,CRA 認為她不符合領取資格。
目前 CRA 正在仔細審查報稅資料,希望能追回超過 $100 億疫情補助,CRA 表示很多加拿大人原本就不該領取這些款項。
如果你也被要求退還疫情補助,CRA 表示會逐案審核。可以協商還款計劃,並不會收取利息或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