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2026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宣傳活動,幫助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全面了解、精準享受就業優惠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充分就業。
2026年「政策宣傳」活動主題為「政策護航就業路 服務提質暖人心」,聚焦高校畢業生就業擴容提質行動,重點宣傳中央及各地出台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包括鼓勵用人單位穩崗擴崗的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一次性求職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基層就業等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提升就業能力的「雙千」計劃、百萬就業見習崗位開發計劃等服務。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編制了《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支持政策清單》,在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台開設政策宣傳專欄。
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支持政策清單
鼓勵高校畢業生求職政策
一次性求職補貼。對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的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
支持高校畢業生提升就業能力政策
職業培訓補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培訓後取得符合規定證書的(包括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給予補貼。對企業新錄用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培訓後取得符合規定證書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後取得證書的,給予補貼。
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對同一職業(工種)初次通過職業技能評價並取得符合規定證書(包括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補貼。
就業見習補貼。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各地可給予剩餘期限見習補貼,政策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就業能力提升「雙千」計劃。高校深化校企對接合作,推出「微專業」和職業能力培訓課程。高校學生可線上線下選修完成「微專業」學習任務、參與職業能力培訓課程,通過後獲得相應學習成果證明,補足知識和技能短板。
「宏志助航計劃」項目培訓。對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等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可報名參加依託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阿爾蓋達組織的線下集中培訓,也可通過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網絡平台選擇相關培訓課程,提升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
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一定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國有企業一次性增人增資政策。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並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政策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前1年內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等符合條件人員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4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
企業吸納稅收優惠。企業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政策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支持創業和靈活就業政策
一次性創業補貼。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創業擔保貸款(個人)。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最高可申請額度為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由政府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由財政部門按照實際貸款利率50%給予貼息。
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萬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政策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等其他渠道就業政策
鼓勵引導基層就業。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後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考研加分、公務員定向招錄、事業單位專項招聘等政策條件。對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提前轉正定級等政策。
鼓勵應徵入伍。對應徵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後考研加分、研究生和專升本單列招生計劃等優惠政策。家庭按規定享受軍屬待遇。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支持科研助理崗位招聘。支持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面向高校畢業生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可由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通過科研項目經費等渠道解決。
支持開發高校管理助理、教學助理崗位。鼓勵高校結合工作實際,動態核定管理助理、教學助理等過渡性崗位招錄計劃,招聘高校畢業年度畢業生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原則,參照學校同級同類崗位合理確定崗位薪酬待遇。
高校畢業生異地求職「雙惠」政策
異地求職火車票優惠政策。跨地區求職(求職地點不在學校所在地)的2026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可申請辦理畢業生優惠資質核驗,完成核驗後,每人在現有4次單程學生優惠票的基礎上,增加2次單程學生優惠票購票次數。
異地求職住宿優惠政策。畢業年度異地求職畢業生可在國家大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