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新闻 健全评价机制 新修订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公布

健全评价机制 新修订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公布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1月26日获悉,民政部近日公布新修订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旨在健全社会组织业务评价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办法共6章36条,在评估对象和内容、评估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新要求,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完善了社会组织评估的定义和原则等,强调评估工作是由社会组织自愿申请,民政部门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的工作。

在优化评估工作程序方面,取消复核委员会设置,将复核委员会相关工作纳入评估委员会;规定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2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的社会组织,可以适当简化实地评估的程序和内容。

为加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民政部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抽选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对其进行跟踪评估;规定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发生可能影响等级情形的,民政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核查评估。同时,根据跟踪评估、核查评估结果,相应调整评估等级。

(责任编辑:冯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