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魁满要闻 建築公司前負責人 被紀律委會判罰款

建築公司前負責人 被紀律委會判罰款

【時報專訊】本省工程師協會紀律委會對前SNC-Lavalin總裁兼行政首長拉馬爾(J. Lamarre)處以七點五萬元的罰款。

拉馬爾週三發表聲明說,他對這項決定感到失望但不打算上訴。

該處罰源於紀律委會去年八月作出的裁決,該裁決認定拉馬爾在二00一年至二00九年擔任這工程公司負責人期間犯有串謀和腐敗罪。

拉馬爾被認定犯有多項罪行,包括使用不誠實和可疑的做法,以及容忍或實施腐敗和共謀體系。

裁決指出,該腐敗計劃尤其被用於向利比亞前獨裁者卡扎菲之子薩亞迪·卡扎菲(Saadi Gaddafi)支付數百萬元。

拉馬爾還被判犯有為獲取合約而行賄的罪行,包括向卡扎菲家族支付約二百萬元,特別是支付薩亞迪·卡扎菲二00八年在我國逗留期間的費用。

現名為AtkinsRealis的SNC-Lavalin公司這位前負責人也被判犯有未能建立防止員工報銷政治捐款制度的罪行。

他被控未能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此類行為在公司內部發生。

紀律委會週三表示,對他的處罰與其被指控的「非常嚴重」的行為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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