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刘满仓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刘满仓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8年,被告人刘满仓利用担任商丘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商丘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1997年至2024年,刘满仓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2019年至2024年,刘满仓退休后利用曾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整治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0亿余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满仓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满仓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亦应依法惩处,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中均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满仓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满仓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开资料显示,刘满仓,男,1955年10月29日生,河南西峡县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新乡师范学院数学系毕业。
刘满仓长期在河南工作,先后担任过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副书记,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商丘市委书记等,2008年升任河南省副省长,2012年任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2013年出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刘满仓出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于2018年卸任。
2024年10月,刘满仓落马。2025年4月,刘满仓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指出,经查,刘满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贪婪腐化,退而不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土地整治、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退休后,刘满仓仍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之巨令人咋舌。
刘满仓两项罪名合计涉案金额为3.16亿余元,其中受贿1.46亿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1.70亿余元。他受贿时长约27年,包括他退休后的数年,利用影响力受贿所涉事项全部发生在他退休之后。
据财新统计,刘满仓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金额1.70亿余元,超越了此前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的1.1亿余元,从而成为“退而不休”敛财高官第一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发文指出,少数领导干部在退休或离职后不甘“寂寞”,以为不在职了就可以逃脱组织的监督和纪法的约束,变着花样捞取好处。事实一再证明,企图利用退休或离职为幌子逃避监管搞腐败,不管其行为隐藏多深、潜伏多久、花样如何翻新,终究难逃纪法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