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湖南常德石門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審公開宣判一起職務侵佔罪案件,6名被告人獲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金某、陳某、唐某四人均為湖南湘佳牧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佳公司」)員工,在非種蛋庫從事保管員工作。2021年1月至2024年9月,被告人姚某、王某在向湘佳公司購買雞蛋的過程中,分別與被告人吳某等四人相互勾結,利用吳某職務便利,通過更改雞蛋出庫件數、虛報數據、多提少記等方式侵佔湘佳公司雞蛋,被侵佔雞蛋價值超400萬元,6名被告人非法獲利11萬餘元至388萬餘元不等。
法院認為,被告人姚某、王某利用被告人吳某的職務便利,將湘佳公司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被告人陳某、金某、唐某明知他人利用吳某的職務便利,侵佔單位財物,仍參與配合,6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職務侵佔罪。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認罪悔罪態度等,判處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一萬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判處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五千元;判處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五千元;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法官說法
廉潔從業是每一位從業者應當遵守的基本準則。無論是否身處監督之下,都應堅守底線、恪守職業道德,摒棄僥幸心理,不因一時貪念觸碰法律紅線。企業同樣要壓實管理責任,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強化風險排查等日常管控,及時堵塞管理漏洞;同時要注重加強員工法治教育和廉潔提醒,做到事前防範、事中監督,從源頭防範侵佔公司財物等違法行為,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造成企業損失。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