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專訊】滿市一間髮型屋被勒令向一名顧客支付五百元的賠償金,該顧客聲稱該公司的預約系統存在歧視。
米格諾媞(A. F. Migneault)自認為是非二元性別者,二0二三年他在這髮型屋的網站上被要求選擇男性或女性髮型。
Station 10是一間按分鐘計費的小型髮型屋。
「這個理念看起來很棒,因為他們是根據理髮所需的時間收費,而不是根據顧客的性別,」米格諾媞說。
米格諾媞接著失望地發現,在預約過程中他被要求在男士理髮和女士理髮之間作出選擇,並被要求發送郵件詢問是否可以提供特殊服務。
他說他被告知只能二選一。「這不公平也不合法,因為你不符合我的世界觀,所以我不想為你做任何事,也不想讓你成為我的顧客,」他說。
這間髮型屋的合夥人拉布雷克(A. Labrecque)表示,這項政策與意識形態無關。他說他們的商業模式是低成本高客流量,他們只接受網上預約,並詢問顧客的性別以便安排時間。
「通常來說,女性理髮比男性理髮花費的時間更長,」他說。「所以我們會相應地優化我們的日程安排,我們還會收集統計數據用於市場營銷。」
然而對於米格諾媞來說,缺乏特殊服務造成很大的影響。「我當時已陷入嚴重的精神健康危機,此事加速我的病情惡化,最終導致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他們說。「我整整一年半都無法工作。」
他們向人權委會提出申訴,委會建議支付五百元的和解金。
拉布雷克拒絕支付,於是米格諾媞提起訴訟索賠一萬二千元。
「我們奮起反擊,因為我們不認同我們可能造成的歧視,」拉布雷克說,還補充道在收到申訴幾個月後,他的髮型屋更新網站,增加性別中立的預約選項。
法院支持委會的意見,判令Station 10支付五百元的賠償金。
「這顯然是個先例,」拉布雷克說。「與在本省法律辯論中開創的先例相比,我們必須支付的金額相對較小。」
米格諾媞來說,這先例是一場勝利。
據他們表示:「這是歧視,非二元性別者不應該被迫在男性和女性之間作出選擇,如果他們不想接受這種性別認同的話。」
他說這或許對某些人來說只是小小的麻煩,但對他而言這關乎能否參與社會生活。
本省髮型屋協會在社群媒體上發文說,在實施制裁之前必須提供相關資訊。「當社會變革導致新的或更具體的法律影響時,應同時提供清晰且積極主動的信息、易於獲取的官方指南以及結構化的支持。」
該協會又表示,向更具包容性的模式過渡應循序漸進並受到監督,以避免因企業「沿襲」自過去的結構而對其進行處罰。
「我們認為包容性必須與企業共同推進,而不是與之對抗。在本案中並未發生拒絕服務的情況,況且糾正措施已在判決前完成,因此我們質疑在已經得到糾正的情況下仍然制裁的合理性,」該協會表示。
協會補充道,許多髮型屋已聯繫他們尋求短期內應採取的措施方面的指導,並指出無法保證本省其他地區不會出現更多類似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