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地時間2月19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發動內亂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尹錫悅無期徒刑。
法院認定,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前警察廳長趙志浩、前首爾警察廳長金峰埴、前情報司令官盧相源內亂罪成立。
金龍顯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趙志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金峰埴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院認定尹錫悅構成內亂罪首腦,金龍顯構成內亂重要任務從事罪。法院宣判時明確表示:「尹錫悅以集合犯之形式構成內亂罪。尹錫悅成立內亂罪之首魁罪,金龍顯成立內亂重要任務從事罪。」
法院在宣讀判決書時表示,尹錫悅是本案的內亂首腦,通過與軍警高層私下達成協議,企圖發動戒嚴封鎖國會,並控制反對黨領導人,意圖達到長時間阻止議會召開進而癱瘓國會之目的,而本案的核心在於尹錫悅下令向國會派遣軍隊,尹錫悅實施了顛覆憲政秩序的行為。
據韓聯社此前報道,負責調查該案的獨立檢察組上月13日在結案庭審中,針對尹錫悅提出死刑量刑建議。檢方認定,尹錫悅涉嫌與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前警察廳廳長趙志浩等7名軍警高層合謀,在無戰爭、事變等國家緊急狀態徵兆下,實施違憲違法的緊急戒嚴,企圖擾亂國家憲政秩序、製造暴亂。其具體行為包括動員戒嚴部隊與警力封鎖國會、妨礙國會表決解除戒嚴,並企圖抓捕政界人士及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職員。
與尹錫悅一同受審的金龍顯、趙志浩等7名軍警高層,涉嫌執行內亂重要任務,其案件一審宣判結果亦將於今日同步出爐。(韓聯社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