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滿市市長費拉妲(S. M. Ferrada)一月廿三日週五宣佈,將廢除並替換被稱為20-20-20規則的混合型都市法規。
費拉妲去年秋季競選時就曾做出這項承諾。
該法規最初強制要求新建的大型住宅項目必須包含百分廿的社會住宅、百分廿的經濟適用房和百分廿的家庭單位。
未能包含社會住宅和經濟適用房的開發商將被處以罰款,幾乎所有開發商都選擇繳納罰款。
前市府執政黨滿市策劃(Projet Montreal)曾對該法規進行修訂,加強對開發商的處罰。在競選期間,該黨前領導人拉布安(L. Rabouin)承諾將進一步修訂該法規。
費拉妲領導的滿市集結黨(Ensemble Montreal)堅稱,20-20-20規則適得其反,阻礙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據她表示,該規則「過於複雜」,而且其對經濟適用房的定義「難以執行」。
市府決定分兩個階段替換這項地方法規,新方案包括加強市政府、私人開發商和非營利組織之間的合作。
費拉妲又表示,新規將有助於打破市府、私人和非營利部門之間的壁壘,進而提高工作效率。
她告訴記者:「我們不想再失去任何人。」並補充道近年來約有卅萬人離開滿市。
負責城市規劃的Outremont區區長布蘿恩(C. Braun)補充說,在滿市找不到住房是不正常,而且有人因為付不起房租而流落街頭是不可接受。
費拉達認妲,解決這問題的最佳方法是降低建築成本。
據傾向保守派的智庫滿地可經濟研究所稱,20-20-20地方法規令滿市房地產開發商每套住房的成本增加高達一萬零五百元。
新規包含那些內容?
在第一階段,20-20-20規則將有所放寬:開發商每個項目(面積從一萬八千平方米起)必須包含百分廿的「非公開市場」住房。這包括社會住宅、經濟適用房、租金管制住宅和合作社住房。
根據混合都市條例,開發商需繳納的財政繳款將凍結在二0二五年的水準。
在第二階段,市府將成立一個由私營和非營利部門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分析所有可能的開發商激勵措施。這些措施可能包括財政支持、稅收減免、許可證、分區規劃、公共土地佔用規則等等。
市府也表示,希望能更好地利用其現有土地。
市府稱,已確定八十塊地可用於非公開市場和混合用途項目,其中約一半已具備建設條件。市府補充道,這些地塊將提供給非營利組織,以用來建造數千套住房。
市府撥款三千萬元,用於降低土地使用成本,其中最高三百萬元的貸款將與社區住房轉型中心(Centre de transformation du logement communautaire)的普蘭徹基金(Plancher fund)合作發放。另有五千元用於城市土地的準備工作,包括研究、去污和拆除,以加速開發。
費拉妲明確指出,這筆資金的用途並不取決於渥太華或魁市的補助。
這項措施會奏效嗎?
這位市長強調儘管降低目標,但新規將透過激勵開發商進行建設而非選擇退出,從而增加滿市的經濟適用房數量。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與市場價值掛鉤,而社會住宅則由政府補貼。
據她表示,許多開發商由於諸多限制性規定而對在滿市建設工程望而卻步。她補充道,市府也獲得非營利組織的認可。
「我相信我們的做法是正確的,」費拉妲說。
住房權益倡導組織FRAPRU對公共土地可能被私人開發商利用的前景感到擔憂,並表示「無法保證這些土地能立即讓成千上萬受住房負擔能力危機打擊最嚴重的滿市中低收入居民負擔得起」。
麥基爾大學城市規劃學院教授謝爾默(R. Shearmur)表示,他對此持謹慎樂觀態度。
「我認為建造新房子並非易事,但肯定能改善現狀,」他告訴加拿大電視台(CTV News)。
謝爾默認為,修訂後的規則與北美其他地區的類似政策更加一致,透過減輕小型開發案的負擔,可能會減少選擇退出並繳納罰款的開發商數量,因為「與建造社會住宅的價值和複雜性相比,罰款金額低得離譜」。
他還補充說,透過更快地向非營利組織提供土地,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成本將得以降低。
「我覺得這很合理,意味著建築商可以繼續開工建設,」他說。「如果條件太苛刻,就建不出社會住房,因為根本沒人會動工,所以必須找到合適的平衡點。」
不過他表示,如果沒有本省和聯邦政府承諾增加社會住宅的資金投入,新規能否真正解決住房可負擔性問題,還有待時間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