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一名法醫官表示,Levis市警方在搜尋十三歲女露歌芝(M. Lugez)的過程中沒有採取適當的措施。盧格茲於二0二四年十一月被發現死於學校附近的一條小溪中。
在九月十四日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法醫官馬盧因(L. Malouin)質疑警方為何在露歌芝可能還活著的這段時間暫停地面搜尋。
馬盧因發現,警方過於關注露歌芝被認為有自殺傾向這事實,而未能充份考慮她失蹤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她是一名十三歲的失踪兒童。
據他指出,針對她這個年齡層兒童的搜尋指南要求對偏遠地區進行更密集的搜索。
露歌芝於十一月六日午休時離開學校,下午沒有返回學校上課,之後便失蹤。
學校在報警前聯繫她的父親。
魁市以南Levis市的警方最初在學校周圍三百公尺範圍內展開搜索,並試圖透過露歌芝的手機定位,但手機已關機未能成功。
馬盧因質疑警方在這些努力失敗後是否陷入「隧道視野」。
Levis警方作證稱,百分九十五的失蹤青少年都能透過在三百公尺範圍內搜尋和手機定位迅速找到。
由於天色已晚且警員疲勞,警方於晚上九時十五分左右暫停了地面搜索,但調查人員徹夜繼續調查此案。
搜索於次日清晨恢復。
十一月七日下午一時廿分左右,露歌芝在距離學校約七百公尺的一條小溪中被發現,臉部浸在水中。
她隨後在醫院被宣佈死亡。
一名調查人員作證稱,減少警力部署有時可以讓有自殺傾向的人自行回歸。
「對於有自殺傾向的人來說,這或許沒錯,但在這裡除了有自殺傾向之外,她還是個十三歲的孩子,」馬盧因寫道。
馬盧因表示,針對十三至十五歲失蹤兒童的搜尋指南要求在偏遠地區「部署大量移動資源」。他又認為,警員在決定如何展開搜尋時,應該同時考慮這兩種情況。
報告顯示,露歌芝的家人和學校工作人員都認為她身處樹林中,並多次要求使用警犬。
「晚上九時地面搜尋陷入僵局,為什麼沒有考慮過這種可能性?」馬盧因寫道。
報導指出,一名警犬訓導員作證說,當晚的寧靜是搜尋樹林的絕佳時機。
省警提供一名警犬訓導員及其緊急措施部門的服務,但負責此案的Levis警官拒絕這項提議,更願意等到第二天早上。
馬盧因得出結論,露歌芝是意外溺水身亡並非自殺。
他寫道,這名年輕女孩的死亡「很可能發生在十一月六日深夜或隔天凌晨」。
馬盧因建議Levis警方更新警員的地面搜索技能,並建議省警更好地向其他警力部門介紹其提供的專業服務。
Levis警方在聲明中表示,他們正在審查這份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