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新闻 荷兰首例,一未满12岁绝症患儿接受安乐死

荷兰首例,一未满12岁绝症患儿接受安乐死

据《纽约时报》、荷兰广播基金会等媒体报道,上周,荷兰卫生、福利和体育部部长索菲·赫尔曼斯向众议院透露,该国一名年龄在1至12岁之间的患绝症儿童,经医生协助接受了安乐死。

自2024年起,在特定情况下,荷兰境内为这一年龄段的儿童提供死亡协助已属合法,目前仅记录上述一起案例。此前在荷兰,只有新生儿和12岁以上的儿童才能选择安乐死。

赫尔曼斯在对众议院作的报告中提到一次“终止生命”行为,但未提供具体细节,如该去世儿童的身份或其所患疾病的信息。

据赫尔曼斯介绍,该案例已于去年年底报告给负责审查的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已听取了涉事医生的陈述,并审查了相关程序是否合规。检察机关也将进行审查并作出独立判断。

2002年,荷兰成为全球首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根据荷兰政府的说明,年满12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安乐死,前提是他们能够理解该决定及其后果的含义。12至15岁的儿童需要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16岁和17岁的青少年必须让父母参与决策过程,但不需要征得他们的同意。

2024年,荷兰将安乐死法律适用范围扩大至1岁至12岁以下儿童,但仅限于该儿童“身患绝症且遭受无法忍受的痛苦,且无改善希望”的情况。荷兰当局估计,新规生效后,每年将有5至10起涉及儿童的安乐死案例。

在全球范围内,安乐死都是极具争议性的社会议题。

例如,2022年加拿大有13241人选择安乐死,一些加拿大人认为政府在“鼓励”公民自杀,许多获准安乐死的人的家属,也对政府如此轻易就批准安乐死感到愤怒。

本文观点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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