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各警隊與本省汽車保險駕照局 (SAAQ) 的交通執法人員合作,計劃共同打擊該省道路上的分心駕駛和魯莽駕駛行為。
該組織表示,計劃「作為一項全國性聯合行動的一部份,於二0二六年五月一日至七日期間加強執法力度」。
省警四月卅日週四表示:「魯莽駕駛行為包括道路使用者採取的各種行動,這些行動不僅會令其他駕駛員感到不便,還違反公路安全法,並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該警隊強調,道路上常見的魯莽駕駛行為之一是駕駛者不打方向燈。「打轉向燈不僅能讓其他道路使用者預判你的駕駛意圖,還能有效預防碰撞事故。使用轉向燈並非可選項而是強制性,不打轉向燈即構成違反公路安全法的行為。」
其他可能導致罰款的違規行為包括:
不遵守交通號誌,包括停車標誌、紅燈、校車號誌燈和讓行標誌
可能危害安全的魯莽行為,例如非法超車
跟車過近
分心駕駛,例如使用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