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魁满要闻 撞托兒所巴士司機被認定高危險罪犯

撞托兒所巴士司機被認定高危險罪犯

【時報訊】柬埔寨裔的前拉娃市公共巴士司機尼聖艾曼(P. Ny St-Amand)被認定為高危險罪犯。二0二三年他駕駛一輛巴士撞入滿市北岸拉娃市的一托兒所,造成兩名兒童死亡及六名兒童受傷。

本省高等法院法官斯(E. Downs)週一確認這判決,孩子們家屬在法庭上淚流滿面。

唐斯在聲明中表示,這起罪行性質極為殘忍,尼聖艾曼有再次犯罪的風險。

在法官宣讀長達一百零三的判決書時,尼聖艾曼靜靜地坐在那裡,低頭看著地面,孩子們家屬們的目光注視著他。

去年四月,他被裁定對二0二三年二月八日的攻擊事件不負刑事責任。

唐斯表示,尼聖阿艾曼駕駛巴士撞進托兒所時,很可能處於精神病狀態。這起事故導致四歲的高提耶(J. Gauthier)和一名五歲女孩死亡,女孩的姓名受出版禁令保護。他說他選擇接受控辯雙方的共同結論,即尼聖艾曼在致命車禍發生時無法辨別是非。

在審判期間,一名精神科醫生作證稱,這位五十三歲的男子患有未治療的創傷後應激障礙,這源於他童年時期在飽受戰火蹂躪的柬埔寨成為孤兒的經歷,他可能將這托兒所作為襲擊目標,以此「抹殺自己的過去」。

這位前巴士司機最初被控兩項二級謀殺罪,以及與另外六名受傷兒童相關的持械攻擊和造成人身傷害的攻擊罪。

高危險罪犯

如果被認定為高風險罪犯(這是控方提出的要求),尼聖艾曼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期間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

週一唐斯證實,尼聖艾曼預計將繼續留在滿市的Philippe-Pinel精神病院接受治療。除就醫外他不得離開住所,就醫時必須有人陪同。

鑑於尼聖阿艾曼取得進步,唐斯鼓勵他繼續執行治療計劃。

這位法官裁定公眾安全無虞,並聲明尼聖阿艾曼的憲法權利和尊嚴權均未受到侵犯。他的律師辯稱,這種認定強化「罪犯瘋子」的刻板印象,如此他永遠無法被改造。本省精神健康審查委會主席先前作證稱,自二0一四年以來,魁省共有十七人被認定為高風險罪犯,其中十二人目前仍處於此認定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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