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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回应:中国有权这么做

印尼外交部7月9日表示,正在密切关注中国近日进行的远程弹道导弹试验,同时强调,按照国际法规定,中国拥有发展和测试此类武器的权利。

据印尼安塔拉通讯社(ANTARA)报道,印尼外交部发言人伊冯·梅文康(Yvonne Mewengkang)在记者会上表示,印尼“高度关注此次弹道导弹试验”。她指出,国际法并未禁止国家拥有弹道导弹,也未禁止进行相关测试。

她还表示,中国此前已就此次试验发布通报,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透明度,是维护国际社会信任的重要措施。

7月6日12时01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1艘战略核潜艇向太平洋相关公海海域,成功发射1发携载训练模拟弹头的潜射战略导弹,准确落入预定海域。

据分析人士称,此次试验可能涉及中国潜射弹道导弹型号,包括“巨浪-2”或“巨浪-3”洲际弹道导弹。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国则对此表示关注。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7月9日表示,正如中方多次强调,这次试射活动是年度军事训练的例行安排,旨在验证有关武器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不针对任何特定的国家和目标。中方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事先向美国等进行了通报,体现了中国军队的开放和透明。

本文观点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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