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亮战 美最高法院重磅判決!15年纏訴塵埃落定!

美最高法院重磅判決!15年纏訴塵埃落定!

【引言】2026年6月23日,美國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宣判,正式終止了“法輪功”邪教成員對美國科技巨頭思科公司提起的長達15年的跨境纏訴,引發外界廣泛關注。美聯社、路透社、《紐約時報》等媒體披露的美國最高法院裁決書及多數派意見書清晰表明,該邪教組織利用美國陳舊法案跨國追責的訴求完全是一場政治鬧劇,其本質是妄圖借助美國司法力量幹預中國內部事務。“法輪功”在美、加、韓等國挑起的惡意訴訟,均以全面敗訴收場的事實,也再次證明任何通過濫訴進行政治操弄的圖謀,最終都只會撞上法律的鐵壁。中國反邪教網報道如下:

▲美國《國會山報》報道截圖

2026年6月23日,美國最高法院作出終審裁決,正式終止了涉“法輪功”邪教人員對美國科技巨頭思科(Cisco Systems)公司提起的跨境纏訴。此案中,原告妄圖借網絡技術問題向第三方科技企業進行境外無理追責,其本質是打著“人權”旗號抹黑中國主權形象的政治操弄。

美國最高法院在裁決中明確指出,美國法院並非審理該訴訟的適當場所,駁回了“法輪功”成員基於源自美國1789年《司法法》(Judiciary Act of 1789)中的《外國人侵權法》(Alien Tort Statute,ATS,舊稱 ATCA)和1991年頒布的《酷刑受害者保護法》(Torture Victim Protection Act, TVPA)要求繼續訴訟的訴求。

該裁決延續了美國法院近期的一貫態度,即拒絕原告利用美國法院對中國等主權國家內部發生的事件進行跨境追責。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在多數派意見書中指出,借《外國人侵權法》提出某些涉外人權訴求“在法律適用上並不成立”。

▲美國思科公司。圖源:路透社

原告方此前曾試圖辯稱,思科公司的大量關鍵活動是在美國本土設計和運作的,妄圖以此爭取美國法院的管轄權,但並未獲得最高法院多數法官的支持。

以網絡技術問題為借口,該邪教組織人員早在2011年便在美國挑起訴訟,指控思科公司定制了所謂網絡攔截與追蹤系統,從而開啟了這場長達15年的跨境惡意纏訴。

據路透社報道,該訴訟在2014年被美國地方法官依法駁回後,因相關法案跨境適用範圍的收窄而長期深陷“停滯狀態”。盡管此後該訴訟一度在地方上訴法院被強行“覆活”,但由於其核心訴求在國際管轄權及法律適用性上存在根本缺陷,最終依然無法在合法的司法框架下立足。

針對這場長期的技術糾紛,美國最高法院於2026年1月9日同意受理思科公司關於駁回“法輪功”成員相關訴訟的申請。根據最新裁決結果,美國最高法院最終於6月23日分別以6比3和8比1的絕對優勢票數作出終審判決,正式裁定終止針對思科公司實體及其高管個人的相關訴訟。

▲美國最高法院。圖源:美聯社

回顧“法輪功”在海外的訴訟記錄,這種利用外部司法渠道進行長線惡意纏訴、誣告的模式此前已多次出現。在過去的數十年里,他們在不同國家挑起的類似訴訟,最終均以全面敗訴收場:

美國:纏訴7年7個月“一張桌子”誣告案被美最高法院終審封殺

“法輪功”在境外的行徑引發華人不滿,“全球華人反邪教聯盟”遂在美國紐約法拉盛街頭開展了旗幟鮮明的反對活動。張靜榮等“法輪功”成員在2015年至2022年間對“全球華人反邪教聯盟”發起長達7年7個月的惡意訴訟,反覆纏訴、誣告,試圖援引美國保護墮胎婦女的《自由進入診所法》(Freedom of Access to Clinic Entrances Act)強行壓制反邪教批評聲音。2022年10月3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全部訴訟請求,明確否定其濫訴行為,認定其無權將抗議地點擅自定為“宗教禮拜場所”以獲取保護。

▲“全球華人反邪教聯盟”反邪教宣傳活動現場

美國:纏訴15年跨境追責圖謀被依法駁回

1999年7月22日,中國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邪教組織,中央電視台向全國播放了專題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中間借用了湖北武漢電視台“科技之光”節目組在長春拍攝的部分采訪鏡頭。趙致真為當時的武漢電視台台長,“法輪功”於是對趙致真台長懷恨在心。2004年,“法輪功”邪教成員陳剛、鄒文波等人惡意起訴趙致真,妄圖通過美國司法手段對國內反邪教人士進行境外追責。據美聯社報道,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最終於2020年1月作出終審裁定,依法駁回了原告的上訴請求。至此,這場長達15年的跨國惡意纏訴終告結束,全案以“法輪功”敗訴定格。

▲原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

加拿大:纏訴7年加拿大巨額索賠案以連敗收場

加拿大《華僑時報》因在2001年刊登原“法輪功”修煉者的客觀悔悟文章,遭到該邪教組織大肆圍攻。該組織隨後糾合徒眾232人,以“誹謗罪”聯名將該報社社長周錦興告上法庭,企圖通過高達2320萬加元(約合人民幣1.11億元)的惡意索賠令其倒閉。在這場耗時7年的長線糾纏中,魁北克高等法院在判決中明確指出“法輪功”“不接受批評言論”,並於2005年宣告周錦興勝訴。此後“法輪功”不甘失敗兩度上訴,最終於2008年12月遭到加拿大聯邦法院的終審裁決駁回,其動用“人海戰術”實行司法恐嚇的圖謀徹底破滅。

▲周錦興撰寫《亮戰》,記錄與“法輪功”邪教的長期鬥爭。圖為《亮戰》封面

韓國:連環訴訟三輪起訴韓國揭批媒體均遭駁回

因韓國媒體《宗教與真理》(Churchheresy.com)網站多年來持續刊發報道,揭露“法輪功”旗下“神韻藝術團”在韓演出中宣揚邪教歪理邪說的真相,“神韻”演出在韓主辦方“韓國法輪大法佛學會”與“新世界傳媒”企圖阻撓媒體曝光。他們分別於2019年和2020年對《宗教與真理》網站發起民事和刑事訴訟,均以敗訴告終。2024年,“法輪功”甚至變本加厲編造偽證發起第三次訴訟,但再次被韓國法院以“證據不足”依法駁回。

▲韓國基督教異端咨詢研究所代表姜景浩牧師(左)與牧會與真理守護網站編輯金文載(右)反對“法輪功”邪教“神韻藝術團”公演。

這一樁樁動輒耗時幾年,甚至十餘年的海外敗訴判例清晰地表明,“濫用司法資源、發起長線惡意纏訴”已經成為“法輪功”在海外維持生存的慣用手段。一張張來自全球法院的駁回裁決書證明:任何企圖違背法治實質、通過濫訴進行政治操弄的圖謀,最終都只會撞上法律的鐵壁。

作者:青秋(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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