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一名廿多歲的男子因夜間駕駛超載車輛且未開車燈,被處以近一千五百元的罰款,他的車速是限速的兩倍。
據省警表示,這名駕駛在滿市20高速公路Norman出口附近被攔截,當時他的車速為一百四十二公里每小時,而該路段限速為七十公里每小時。
警方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除了超速行駛外,兩名警員還發現該司機存在危險駕駛行為,包括多次高速超車,以及在夜間關閉車燈。」
警員還發現這輛五人座車內竟然有八名乘客,其中幾名乘客沒繫安全帶。
這名來自拉欣區(Lachine)的男子被處以一千四百六十八元的罰款,並被扣十四分,此外還因未開車燈和超載而被開具其他罰單。
魁省警表示:「還有幾名乘客因未係安全帶而被開罰單。」
車輛被扣押拖走,駕駛執照被吊銷一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