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高等法院近日作出一项罕见裁决,推翻了BC省住宅租务仲裁处(RTB)此前支持租客的决定,并直接下令两名托菲诺(Tofino)长期租客在60天内搬离住所。
根据上周发布、并于本周一公开的判决书,Karrie A. Wolfe法官认定,RTB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未能正确考虑房东提供的重要证据,相关裁决存在“明显不合理”(patently unreasonable)的问题。
案件涉及位于托菲诺主街一栋三户联排住宅。租客玛丽安娜·布姆(Marianne Boom)与阿尔温·考克斯(Alwyn Cox)自2020年12月起一直居住在其中一个单位。
物业业主为Tod-Hackett Group Ltd.,该家族企业由蒂莫西·哈克特(Timothy Hackett)及其家族成员持有,同时拥有并经营Long Beach Lodge Resort。

房东以“自住需求”发出驱逐通知
判决书显示,哈克特于2024年底决定逐步退休,并计划将度假村的管理工作交由继女接手。
由于哈克特及其继女均不居住在托菲诺,哈克特希望收回出租单位,供自己到访当地时居住,同时让继女在度假村工作期间使用,并供其他近亲探访时入住。
在租客拒绝主动搬离后,哈克特曾两度提出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补偿,希望双方协商搬迁日期,但租客始终坚持继续居住。
2025年3月底,哈克特正式向租客发出四个月终止租约通知,理由为房东或其近亲入住该物业至少12个月。
然而,两名租客向RTB提出申诉,指控房东并非出于真实居住需要,而是以虚假理由驱逐租客。
RTB仲裁员最终采纳租客观点,不仅撤销驱逐通知,还裁定房东支付租客100加元申请费用。
法官:仲裁员结论“毫无道理”
随后,房东向BC省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沃尔夫法官审查后认为,RTB仲裁员犯下两项重大错误。
其中最关键的是,仲裁员在裁决中声称“没有证据显示房东及其继女将入住该单位”。
对此,法官直言这一说法“完全没有理性依据”。
判决指出,仲裁员在裁决书前文其实已经引用过哈克特关于入住计划的证词,因此再声称“缺乏证据”明显自相矛盾。
法官表示,仲裁员当然有权不采信房东证词,但裁决书并未显示其进行了这样的分析,而是直接错误地宣称不存在相关证据。
此外,法官还认为仲裁员误解了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电子邮件内容。
此前,哈克特曾表示涉案物业过去一直被公司视为员工宿舍。仲裁员据此推断房东打算继续将单位作为员工住房使用,从而怀疑其收回物业自住的真实意图。
但法官指出,仲裁员忽略了邮件中紧接着的一段说明——哈克特明确表示,要求租客搬离“并非因为员工宿舍安排,而是因为该单位另有用途”。
法官在判决中写道:“仲裁员完全没有提及这段关键内容”。
租客须60天内搬离并承担诉讼费用
在认定RTB裁决明显不合理后,法官认为,即使案件发回RTB重新审理,房东最终仍将胜诉。
考虑到驱逐通知发出至今已过去14个月,为避免进一步浪费司法资源和增加双方成本,法官决定直接作出最终裁决,而非发回重审。
最终,法院命令两名租客必须在60天内搬离物业,并需承担房东的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