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房客能否挑戰房東禁止其在公寓內飼養一隻或多隻寵物的規定,而這問題目前正由本省法院審理。
本省住房行政法庭 (TAL) 的法官谷芙莉蒙(S. Guevremont) 最近推翻房東不准租戶飼養寵物的禁令,房東已就此提起上訴。
本省法院法官休斯 (S. Hughes) 於五月廿八日週四聽取案件各方的陳述,並保留是否允許上訴進行實質性審理的裁決,然而法官向各方提出的許多問題表明,他很可能會允許上訴。
新的法律問題
滿市防止虐畜會 (SPCA) 的律師聖愛蔓 (M. C. St-Amant) 解釋,事實上住房行政法庭的裁決引發一系列新的問題,並提出兩個新的問題。
「事實上真正的新問題是,像狄雅婷(M. Desjardins,本案租戶)的租賃合約中禁止飼養寵物的條款是否侵犯隱私權,因為判例法中從未涉及過此類問題。
「第二點是,必須結合承認動物是有感知能力生物這條款來考慮這問題。我們的論點是,牠們是家庭成員,這一點必須被納入考量,因為此前牠們被視為物品。但現在我們承認牠們是有感知能力的生物,因此是名副其實的家庭成員員這是一個魁省法院可能感興趣的新問題。」
代表房東-物業管理公司Amillis的律師皮妮妲(D. Pineda)特別指出,谷芙莉蒙法官的判決方式實際上等於宣佈禁止養寵物條款無效,因此該條款將適用於魁省的所有租賃合約。
她堅持認為,法官不可能在未經立法機關(在本案中為魁省總檢察長)批准的情況下作出這樣的判決。
具有先例價值的判決
聖愛蔓表示,谷芙莉蒙法官「確實將該判決應用於狄雅婷的案件…這當然可以作為先例,但這並不意味著該判決適用於本省的所有租賃合約。這就是區別所在,但可以成為一個適用的先例,顯然如果我們上訴至魁省法院,則將依賴的先例——必須包括行政的先例」。
此案很可能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但這並非防止虐畜會所願,因為他們必須不斷接收那些找不到願意飼養寵物的房客委託給他們的動物。
立法干預
正如滿市防止虐畜會的法律事務主管蓋拉蒂(S. Gaillard)解釋那樣,還有另一種適用於所有人的解決方案:「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非常簡單:立法(禁止房東禁止養寵物),就像世界其他地區已經做的那樣,就像魁北克團結黨在二0二三年提出的那樣。我們仍在等待政府和各政黨就此問題表明明確立場。」
防止虐畜會的最新數據顯示,本省百分八十七的住房單元禁止飼養寵物或對寵物飼養有嚴格的規定。「在本省,幾乎不可能找到允許養寵物的住房,而這正值住房危機之際,儘管現在超過一半的家庭都養貓或狗,」蓋拉蒂說。
針對房東經常提出的寵物可能造成滋擾的說法,她反駁說本省有非常完善的法律框架來保護房東。
「本省民事法目前對房東有強有力的保護,確保造成損害的租戶必須承擔責任,必須賠償損失,並保持房屋的良好狀態。除了這些保護措施之外,本省各地還有市政法規,限制每戶居民可以飼養的動物數量和種類,並對可能造成的衛生、滋擾和擾亂行為進行規範。」
他人福祉
然而皮妮妲辯稱,人權憲章也保護建築物內其他租戶的生命權、健康權和安全權,他們可能害怕動物、有過敏症,或者只是不想被噪音打擾。她批評谷芙莉蒙對這些問題保持沉默。
皮妮妲又指出,法官援引的動物福利法保護的是動物的福祉,而非人類的福祉。她還指出,儘管大麻合法化且享有隱私權,但立法機關仍然允許房東禁止在其房產內使用大麻。休斯法官沒有確定何時決定魁省法院是否受理此案的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