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新闻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日就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

征求意见稿提出,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三个级别,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能力应依据《网络安全标识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安全要求》进行检测,确定物理与硬件安全、系统与软件安全、网络与通信安全、数据与个人信息安全、安全保障等单项网络安全能力等级。

(责任编辑:符仲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五,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