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一名十八歲少女因酒後超速行駛(超過限速一百公里每小時)被罰款超過二千五百元。
省警表示,五月一日週五清晨,Cartier-Champlain高速公路分局的警員在Jacques-Cartier大橋上攔下一輛車,當時車速高達時速一百五十六公里,正駛往南岸方向。
該橋限速五十公里每小時。
這名年輕女司機因超速被罰款一千九百九十三元(並扣除廿四分),因酒後駕車被罰款五百廿四元(違反警方的零容忍政策),以及因在禁行區域行駛被罰款一百八十七元。
「此外她的駕照被吊銷九十天,車輛也被立即扣押,」省警在新聞稿中表示。「再次提醒,如果您持有學習駕駛許可證、臨時駕駛許可證或正式駕駛執照,且未滿廿二歲則不得酒後駕駛,因為您受零容忍政策約束。」省警補充道,超速是魁省道路上致命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