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聯邦最高法院維持一名法官的裁決,撤銷先前對本省男子伊曼普賽德(H. Imanpoorsaid)的死亡宣告。新證據表明,他實際上在伊朗安然無恙。
二00八年二月的某一天,伊曼普賽德告訴家人他要去多倫多出差。第二天他給兩個孩子發了一封電子郵件,說「事情失控,必須採取一些激烈的措施來解決問題」。
他再也沒有回到位於滿地可大都會區寶樂莎市(Brossard)的家。
在失蹤前不久,伊曼普賽德更改他的壽險保單,將他的配偶卡蘿莉杜(D. Carol Riddle)指定為唯一的主要受益人。
伊曼普賽德失蹤八年後,卡蘿莉杜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伊曼普賽德的保險公司預計需要根據壽險保單支付賠償金,因此反對宣告他死亡。
該公司辯稱,這名負債累累的男子失蹤的情況表明他試圖逃避債權人。
儘管遭到反對法院仍準許該申請,並根據本省法律宣佈伊曼普賽義德在失蹤七年後死亡。
在聽取新的證據後,本省高等法院法官娜蘭(G. Narang)裁定,伊曼普賽義德很可能仍然在世,因此必須撤銷死亡宣告。
娜蘭表示,有「可靠跡象」顯示伊曼普賽義德在伊朗獲得國民身份證和護照,多次出入伊朗並登記領取伊朗國家福利。
「這足以撤銷關於他死亡的宣告判決,」她在二0二一年的裁決書中寫道。「必須推翻宣告他死亡的法律虛構,以接受他可能仍然在世的現實。」
二0二三年,本省上訴法院維持撤銷死亡宣告的裁決,隨後卡蘿莉杜將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
在四月十日週五最高法院九比零裁決中,首席大法官瓦格納(R. Wagner)表示,宣告死亡的判決揭開令人窒息的不確定性面紗,令生活得以繼續。
「然而由於宣告死亡的判決是一種人為的認定,因此如果能夠證明失蹤者目前仍然在世,則必須推翻這判決,」瓦格納代表法院寫道。
瓦格納指出,本省民事法規定在極少數情況下,即失蹤數年之久的人突然出現時,此類「不死之人」重新出現的後果。
最高法院認為,娜蘭和上訴法院在確定證明被宣告死亡之人回歸的適用法律框架方面均無錯誤。
最高法院表示,證明該人目前仍在世的證據必須以優勢證據原則獲得法院的認可。
瓦格納寫道:「證據必須清晰且令人信服,才能推翻死亡推定,但並不要求達到特定的確定性門檻。」
「雖然被宣告死亡者的實際存在始終是其仍然在世的最佳證明,但法官也可能滿足於證明該人仍然在世的證據,尤其是在情況表明其失蹤或隱居是自願的情況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