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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立法会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

新华社澳门3月19日电(记者齐菲、宋晨)澳门特区立法会19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并全票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

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第22/2018号行政法规设立,法案建议废止上述行政法规,提升其规范的法律位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及运作的基本制度,有关做法赋予国安委更坚实的法律基础。法案将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布翌日起生效。

法案由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负责细则性审议。第三常设委员会主席梁孙旭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法案完善了国安委的运作机制,规定国安委的决定及意见不可诉,以及优化国安案件中诉讼代理人的特别许可制度等内容,体现特区政府对国家安全的高度重视,确保国安委在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时,拥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从而更有效地构建牢固的国家安全屏障,维护澳门特区社会发展大局的长期繁荣稳定。

法案通过后,特区政府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澳门特区的宪制责任。澳门特区从2009年顺利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到2023年圆满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法的修改工作,再到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持续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基石,生动诠释了“爱国者治澳”根本原则在澳门的成功实践, 体现了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

特区政府表示,将全力支持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行机制。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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