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專訊】本省婦女莊絲頓(C. Johnston)即將結束產假,再過一週就要重返工作崗位,卻突然接到被解僱的通知。
「我當時很興奮能回去上班,」莊絲頓說。「我為我的事業付出很多努力,我很喜歡我的工作,所以我很期待回去上班,見到我的同事們。」
她立即申請就業保險(EI),但得到的答覆卻讓她難以置信。
「他們花了整整兩個月才回覆我,告訴我我的申請被拒了,」莊絲頓說。
她被告知在休產假期間,她累積的保險工時不夠。
「就業保險就是根據這個來計算賠償,所以你至少需六百個保險工時,而因為我那一年沒有工作,所以我一個工時都沒有,」她說。「這是你整個職業生涯都在繳納的保險,結果當你有需要的時候,卻消失,這實在太令人沮喪了。」
她的遭遇並非個案。人力資源專家波拉蒂(A. Boilard)表示,她聽說越來越多的案例與莊絲頓的情況類似。
「產假制度中有些條款讓我們覺得不公平,因為與員工未工作的週數有關,」波拉蒂說。「這就是為和她們在產假結束後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原因,這感覺很不公平。」
呼籲改革就業保險制度
許多人呼籲改革就業保險制度。一年多前,傳媒報導一名婦女在產假結束後被解僱的故事,她也被拒絕領取就業保險金。
負責就業保險的政府部門在聲明中寫道:「聯邦政府正在努力改進就業保險制度,讓其更好地反映現代勞動力的實際情況,並致力於建立一個能夠滿足員工和僱主需求且財務可持續的就業保險項目。」
「即使員工沒有工作規定的工時,也不是因為他們不想工作,而是因為他們當時無法工作,」波拉蒂說。「我覺得我們可以破例。」
對莊絲頓來說,壓力不僅在於找到新工作,還在於盡快接受新工作。
「在休產假期間,你的收入本來就已經減少,」她說。「收入從減半驟降至完全沒有收入,這無疑會給找工作帶來巨大的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