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加国新闻 租客欠租数月拒不搬走!安省租房新法落地,房东终于熬出头?

租客欠租数月拒不搬走!安省租房新法落地,房东终于熬出头?

2020 年,Nadia Elkharadly 开始打理年迈亲属位于多伦多市中心的出租单元,没过多久,租客就开始拖欠房租。

事情一开始只是租客发来一条客气短信,请求短期延期付租。Elkharadly和亲属出于体谅答应了对方。可几天的延期拖成了数月。之后租客干脆不再回复消息,欠下数月房租,双方也没有签订正式还款协议。

接下来,Elkharadly 经历了一场她口中 “煎熬” 的 11 个月持久战 —— 安省租务审裁庭案件积压严重,流程漫长。房东与租客委员会(LTB)最终做出了有利于他们的裁决,但租客早已搬离,这个家庭只能自行承担近一年的房屋持有成本。

Elkharadly 这类案例,正是安省新出台租赁法规想要解决的痛点。

安省正通过第 97 号法案和第 60 号法案修订《住宅租赁法》(RTA),加快房东与租客委员会的驱逐和租约终止流程,主要条款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2026 年 9 月 21 日分阶段生效。

安省将 N4 通知期限缩短至 7 天

从 9 月 21 日起,依据第 60 号法案修订条款,收到欠租 N4 通知的租客,仅有 7 天时间付清欠款(原先是 14 天)。逾期未付,房东即可向 LTB 提交 L1 申请,申请驱逐令并追讨欠租。

Ontario Landlords Watch 创始人 Kayla Andrade 表示,7 天时限的核心意义在于落实责任。新规树立清晰标准:房租缴纳有硬性截止日期,避免欠租被动累积数月之久。

不过 Andrade 和安省出租住房供应商联盟(FRPO)都强调,如果 LTB 聆讯排期依旧缓慢,这些改动的实际作用有限。

“缩短通知期限不等于更快完成驱逐,”Andrade 说,“它只是让房东提前 7 天进入申请流程,不一定能让案子提前 7 天走完。”

即便 N4 通知缩短至 7 天,房东仍需等待聆讯日期和书面裁决下达,才能启动实际清退。LTB 目前的数据显示,同时申请驱逐和追讨欠租的 L1 申请,以及只追讨租金、不申请驱逐的 L9 申请,平均排期三个月。

但持牌事务律师、Gobin & Leyenson LLP 合伙人 Olga Leyenson 称,因欠租申请驱逐的 L1 案件,实际要等 5 至 8 个月才能排到聆讯。聆讯结束后,LTB 还可能再花 3 至 8 周出具驱逐令。

在此期间,房东要持续承担房贷、物业税、公寓管理费、保险、水电杂费,以及 LTB 强制预缴的申请费(通过 Tribunals Ontario 线上平台提交为 186 加元;线下提交 201 加元)。

图源:thestar

口头协议不再够用

依据第 97 号法案,7 月 1 日起,如果要依据《住宅租赁法》第 206 条向 LTB 提交还款协议,迟缴房租的还款计划必须使用 LTB 官方认可的制式还款协议表格。

该表格可在 LTB 官网获取,由房东发起,写明违约后果,其中包含 L4 条款:一旦租客违约,房东可申请单方驱逐令 —— 无需开庭,直接驱逐,且不用重新送达新通知。

以前双方可以达成非正式约定,LTB 也能据此出具同意令。新规并不会让短信、邮件或口头约定全部失效;但如果租客违约,这类非正式协议无法获得 LTB 官方的强制执行效力。

“房东常会和租客通过短信或者口头沟通,觉得这样更友善、人性化,”Leyenson 说,“可惜一旦需要主张法律权利,缺少书面证据往往会让房东吃亏。”

还款计划经双方签署并提交 LTB 备案后,就具备法律约束力。

租客一旦未按期还款,房东必须在 30 天窗口期内提交 L4 申请。一旦错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通过该违约事件走这条强制执行途径。

大都会租客协会联盟(FMTA)执行董事 Yaroslava Avila Montenegro 警告,新规限制非正式延期,相当于设置了 “零容忍驱逐陷阱:租客只要错过一个还款日,就可能面临驱逐”。

Leyenson 提到,对房东而言,文书材料出现微小技术性错误,就可能导致整套流程推倒重来。Andrade 建议,务必在提交申请前全面核查文件,而不是提交之后才补救。

“我一直跟住房出租方说:不要等到出问题了才开始留存证据;只要你持有出租物业,就要持续做好记录。”Andrade 建议房东保存准确租金台账、全部付款记录、相关沟通记录、各类通知副本以及送达凭证。“一定要记好各个时间节点。”

房东提前 120 天通知,可免付安置补偿金

根据第 60 号法案修订内容,9 月 21 日起,如果房东打算收回房屋自住,或是给符合资格的家人居住,可以二选一采用法律途径。

按照新规,房东可以出具 N12 租约终止通知,提前至少 120 天告知(截止日必须为一个租赁周期的最后一天),采用这个方案,就无需按原有规定向租客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安置补偿金。

房东也可以继续沿用原有 60 天 N12 方案,但必须支付一个月租金补偿金。采用这个较短通知周期,法律不要求房东存在紧急理由。

Andrade 着重提醒:N12 通知本身不等于驱逐令。如果租客对通知提出异议,房东就要参加 L2 聆讯。LTB 数据显示,除 L1、L9 之外的其他申请类型,平均排期 5 至 7 个月;个别案件耗时更长。

与此同时,恶意驱逐会带来严重经济处罚。7 月 1 日起,第 97 号法案修订条款提高《住宅租赁法》相关违规罚金上限:个人最高罚 10 万加元,企业最高罚 50 万加元。恶意出具 N12(自住收房)、N13(维修翻新)通知,租客同样有权索要赔偿。

租客以房屋维修为由抗辩,需先缴纳 50% 欠租

第 60 号法案旨在遏制租客利用临时抗辩拖延欠租驱逐程序。自 9 月 21 日起,如果租客在 L1 聆讯中,以房屋维修、保养或遭受骚扰为由抗辩,必须最迟在聆讯前 7 天,先缴纳所涉欠租金额的 50%。

这项改动意在打击恶意抗辩,避免房东承受更大经济损失。但大都会租客协会联盟的 Avila Montenegro 等反对者认为,该条款设置了资金门槛,低收入租客难以对劣质住房提出维权抗辩。

无论争议如何,这条规则从根本上改变了 L1 聆讯的博弈格局。

复审申请期限缩短至 15 天

依据第 60 号法案,7 月 1 日起,对 LTB 裁决提交复审申请的期限由 30 天缩减至 15 天。该截止日期适用于 7 月 1 日及之后出具的裁决文书。

这意味着房东和租客都必须立刻审阅审裁庭的裁决,赶在窗口期关闭前修正文书错误、对不利裁决提起复审。一旦逾期,就丧失复审权利。

欠租数月,钱款追回依旧困难重重

和 Elkharadly 一家一样,许多小型房东最终只能自行承担欠租损失。Leyenson 因此建议,预留能够覆盖 3 至 4 个月房贷和物业税的备用资金。

Leyenson 说,最坏情况下,随着案件不断聆讯、延期、复审,租客可以免费居住 6 至 18 个月。

即便法院下达驱逐令,同时判决租客偿还数千加元欠租,这笔钱的追讨依旧是另一场硬仗。

Leyenson 表示,房东想要拿回欠款,还需要额外走法律程序。“必须去小额索赔法庭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租客依靠社会救济、没有工作、无资产、无银行账户,那这笔钱根本无法追回。”

安省新法规给小房东提供了更高效的法律工具,但说到底,大家都希望永远用不上。

“好租客是宝藏,”Elkharadly 说,“如果租客爱惜房子、按时交租,这就是最重要的事。”

来源:

https://www.thestar.com/business/personal-finance/she-waited-11-months-to-evict-a-non-paying-tenant-ontario-s-new-rules-are-supposed-to-fix-that/article_8dff588e-b9c4-4f1e-9e76-f7885062441b.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