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宇舟國際政經觀察者
剛過去的6月和7月,中日雙邊經貿關係大新聞不斷,我方這邊,繼今年2月之後,商務部又將一批日本實體分別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和關註名單。日本這邊,中國日本商會號稱整了8100家日本企業的意見搞了個“改善營商環境的建言報告”,個個高呼自己是民企,與軍無涉,“敦促”中國提高軍民兩用物項管控的透明度,並提供充分的說明。
這群「日本民企」吆喝沒多久,又爆出日本「知名民企」富士電機員工涉嫌走私稀土被逮捕。 7月下旬,日本電視台(NNN)獨家披露了事件始末,涉案員工將含有稀土磁鐵的電機出口到日本,然後“窮鬼帝國主義綜合症”病發,拆了裡面的磁鐵,再將剩餘零件運回中國,最終東窗事發。
消息一經曝光,連日本人自己都繃不住,日本專注於資訊安全方向的“安全措施實驗室”在復盤了各國法律後,也不得不承認“中國的應對有一定的法律依據”、“打擊逃避監管許可的意圖,是各國出口管制體系的共同邏輯。”

日媒繪製的富士電機走私稀土流程圖。圖片來源:日本安全措施實驗室
這些瑣碎的訊息背後,其實都指向了同一件事:不透明的不是中國的管制措施,而是日本的軍工產業。日本產業長期軍民不分,疊加新型軍國主義成型,中方必然要對此嚴加管制,這是中國的國家安全所需,基本權利所在。
在日本這號稱8000家企業鬧中華時,筆者曾為心智觀察所正在撰寫的「上訪跑錯地、應該找東京」提供過素材。如今富士電機走私案有了更多信息,我們值得對此再做一番梳理。
一、富士電機走私案敏感在哪裡?
前文已經提出過了,日本沒有形成獨立的龐大軍工體系,是把軍工生產能力分散在整個工業網絡之中。就算是三菱、川崎、東芝、日立等日本「四大五小」軍工龍頭企業,打開財務報表,軍工收入佔比都很低。日本政府長期以此為標榜,說著自己怎麼洗心革面、珍愛和平、專守防衛、我是良民。
但財報會騙人,裝備與戰略不會,我們就眼睜睜看著日本復活了一支龐大且先進的武裝力量,開始將琉球殖民地要塞化、劍指我國東南沿海;開始滾動炒作“台灣有事就是日本復活”,公開妄言者從前任首相發展到現任首相;開始插足我國南海事務,並堂而皇之復活了日本“法西斯利益線”和“法西斯生命線”。
今年是東京審判80週年,某些對日資深外交官也推薦了上海交大最新出版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紀錄·全譯本》。筆者當時就感慨,這不只是歷史書,更是工具書。因為我們把庭審中那些日本發動戰爭的動機和日本戰犯在法庭上狡辯的理由一拿出來,會發現居然和現在的日本政府是重疊的。

2026年4月30日下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紀錄·全譯本》正式發布,這是東京審判庭審紀錄在世界各地首次以中文形式呈現。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別人是新年新氣象,日本是80年、100年、150年的歷史居然可以持續360度回到最初的起點。罵它兩句新型軍國主義,已經是我們最文明收斂的指控。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們再打開富士電機這個案子,才有從局部到整體、從整體回局部的縱深視角。
富士電機就是這樣一家表面上看不出與軍工關聯的民營企業,雖然與之同源的富士通是日本軍工產業的「五小」之一,但是富士電機自身的財報只會籠統羅列自己在能源、工業、半導體、食品領域的分佈。
可是我們一旦打開日本自衛隊繁雜的採購目錄,就能看到這家連「四大五小」都算不上的日本民企頻繁涉足軍工項目:比如2023年1月海上自衛隊發布的艦補處公告05第14號披露顯示,潛艇、深海艇、海洋自衛船的電機和主控處公告05第14號披露顯示,潛艇、深海艇、海洋監視船的電機和主控方位來自富士的資訊;列表,僅2025年9月25日到10月3日一周時間,富士電機在防衛省的中標金額就達到7,905萬日元,這還只是例行檢查與調試等常規內容,所以才能公開到互聯網上;再如防衛省2025年3月與富士電機簽約,一次性購買7,865日元設備

富士電機部分在網際網路內公示的涉軍業務。圖片來源:網路綜合
那麼富士電機能不能向外界說清楚,它的民用和軍用業務到底是怎麼區分的?它的員工額外走私稀土,究竟又為什麼?
日本政府和媒體為了兩個間諜上躥下跳一個多月了,為什麼總是說不清楚稀土走私的動機和去向?
而且我們也完全可以問一句:「軍民不分,那就是軍了?」這個疑問是需要日本這樣有著一貫不良紀錄的國家所自證的。
這就牽涉到另一個敏感問題,那就是日本長期以來都是策動中國稀土走私的大戶。
2010年我國海關聯合央視《焦點訪談》披露的一起對日稀土走私案,區區一起案件,涉案稀土總重就高達4,100餘噸。要知道,當年全國稀土總出口量也不到4萬噸。青島海關也曾在2010年披露,同期查獲的走私稀土多數是走私到日本的。包鋼稀土表示日韓企業的需求是「走私的原動力」。到2012年,《經濟參考報》調查結果,我國當時稀土的走私量是正常出口量的1.2倍,其中目的地大量是日本。
前文說過,日本人的歷史是能折疊起來看的,從明治維新到全面抗戰,日本在中國領土上策劃的走私案何止是車載鬥量,日本逐步將走私生意擴展到全中國的海岸線,尤其是鎢砂、銻、鉬,都是由日本特務機構聯合三井、三菱等軍工財閥開設的洋行,以重金賄賂我們國內的礦梟和官員,將礦產私自偷運至當時英據香港或日據台灣,再由日本商行大肆高價收購、轉運回國。
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對惠州鎢礦走私做過專門調查,結論是:“幾全數悉為日人所收,故走私即以資敵,事實上殆無二致。”

堆積如山的待運走私貨物。圖片來源:抗日戰爭紀念網
個案與整體、當代與近代、不同品類的礦產,涉案的仍是日本。這就是我們要重新檢視日本產業與日本軍工的意義。
所以再看這8,100家倒反天罡來「敦促」中國透明日本企業們,各自又能不能好好說說各自與日本軍工產業到底是什麼關係呢?如何確保它們自己的供應鏈不會涉軍、不會針對中國?它們在這些問題上敢不敢向中國透明一個?
我們再回看《波茨坦公告》的規定:「日本製造戰爭之力量」必須毀滅,日本也不得保留「可以使其重新武裝作戰之工業」。那麼日本又是如何發展出如今的軍工產業,並進而以「自衛」之名,擴充了一支世界先進水平的武裝力量,並在掏空和平憲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呢?
二、「軍民不分」的歷史原罪與戰後嬗變
它們回答不了,因為日本軍工產業軍民不分的問題,貫穿了日本的近代化與現代化,早已是牽絲攀藤、難以分辨。
早在明治維新時期,「富國強兵」這四個字就密不可分,而「強兵」的目標就是「開拓萬里波濤,布國威於四方」。日本軍工產業版圖中最為重要的三菱、川崎、東芝等,都出現在明治維新時期,構成日本軍工產業核心的“四大五小”,均成立在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以前。
舊日本軍國主義長達70年的對外擴張史,就是日本民企造槍送砲、沾滿原罪的黑歷史。從「九一八」到「七七」事變,從淞滬抗戰到重慶大轟炸,整個20世紀30年代,日本民企在軍工產業中的份額遠超國營兵工廠,其中軍艦生產占到59%,裝甲車輛佔到95%。
以軍用飛機為例,在1941-1945年的太平洋戰爭期間,僅三菱重工和中島飛機兩家民企,生產的軍機總量佔比就高達47.2%,而日本軍部的海軍航空工廠和陸軍航空工廠佔比僅4%。

小到刺刀,大到軍艦,這些浸透肆虐中國和太平洋戰場的邪兵惡器,都是日本民營企業生產。
就在日本宣布投降後、盟軍進駐開啟軍管前,日本充分利用了兩週左右的真空時間,將一批軍用設施與軍需物資向民企轉移,盡可能保持軍需生產的能力。並在不久後的韓戰,依賴美軍特需全面啟動。
韓戰結束後,軍品生產在工業產品生產總量中的比例,從1954年的1.2%下降到1955年的1.0%,再到1965年的0.5%。此後基本上維持在這個水平,但這並不計入軍民兩用(日本稱「雙用」)產品的生產,日本也就此習慣了在「雙用」中隱藏戰力,舊日本軍隊大批管理和技術人員,也因此搖身一變,成為日本民企的高管與中層骨幹。

舊日本海軍技術人員戰後在民營企業的就職情況。圖表來源:王廣濤,「富國強兵」的遺產—-軍工技術產業化與戰後日本的經濟復興,2019-5
到1970年,日本正式確立了裝備生產及開發的“國產化方針”,更加強調“官民共同協作”。日本民營企業積極參與主要軍事裝備的生產許可國產化及研發推動國產化,奠定了日本軍工生產與技術的基礎。同時,憑藉著武器生產所取得和發展的先進技術,也被廣泛應用於民用領域。
在戰後和平主義思潮尚未退卻與國際國內監督依然嚴格的情況下,日本軍工就寄寓在民間工業的母體裡蟄伏,看似雪厚三尺寂靜無聲,實則冬眠等候季節更替。
戰後70年的日本軍工產業,出現了產值現狀與產能潛力「二皮臉」的局面。一方面,如前文所述,軍工裝備生產在工業總產值中的比例,長期維持在0.5%,軍費開支佔GDP常年維持在GDP的1%。日本右翼也屢屢藉此宣稱日本已經「從良」。
但正是在這幾十年內,日本不僅再次建立了規模、火力與技術水準都在全球名列前茅的武裝部隊。 《和平憲法》“不保有陸海空軍等其他戰力”,但防衛省早在2010年就以“然而”的口吻驕傲地介紹本國裝備90%來自於自產。
並且也培育了比二戰前還要龐大的軍事潛力。
截至本世紀初,也就是日本自稱的軍工產業低谷期,日本龐大的民用工業之下,是強大的軍工潛能。有統計顯示,如果當時立刻轉入戰爭狀態,日本的民用工業能支援日本軍用飛機數量擴大20-30倍、軍艦規模擴大6-8倍、戰車規模擴大40倍、火砲規模擴大60倍。
同時,紙面上看佔GDP份額不高的軍費投入,內部也是暗藏乾坤。一方面,日本政府經常在常規預算之外額外補充預算,混淆總撥款數據和用途。另一方面,許多軍事支出被掩蓋在諸如海洋巡航、航太探測與其他技術研究中,而這本身也是日本軍民兩用深度結合的標誌。
正如理查德·塞繆爾斯(Richard Samuels)所指出的那樣,日本戰後雖然表面上將軍費開支領域維持在了相對較低的水準,但是日本大量軍民兩用技術卻是全球首屈一指。軍工產業雖然在日本經濟的總量中所佔名義比重並不大,卻是其高新技術的重要來源。
三、日本軍工產業的整體格局與發展趨勢
日本軍工體系這種「寓軍於民」的軍事工業體系,形成了一套表面冰山一角、水下大金字塔的產業結構。日本政府透過合約委託方式,將軍事裝備的生產與研發任務分配給日本企業,龍頭企業又向細分領域企業直到小微企業層層外包,軍民品常在同一工廠共線生產,軍工生產被高度隱藏於龐大的民用工業體系之中。
傳統說法的「四大五小」共9家有資格承接軍工訂單的核心企業,如今又有擴容,2018年時候,已經有17家核心企業承接了防衛省95%的裝備研製和生產任務。但這些核心企業不是不揭露軍品生產的規模,就是揭露出的產值佔比極低,基本都不超過10%甚至5%。
奧秘也就在於層層外包的轉嫁,最終形成了上萬家企業構成的龐大供應鏈網路。業內將它們稱作是“軍工行業’主要公司’的主要公司”。根據日本財務省統計,至少有1,100家企業參加了戰鬥機的生產研發;8,300家企業參與了作戰艦艇和保障艦船的生產研發。同樣,根據日本防衛省統計,日本全國與汽車產業相關的企業共計約7700家,其中約5000家次涉及軍品研發和生產,剔除交叉重疊之後,預估近2/3的日本汽車企業都參與了軍品的研發和生產。
由此,大量的軍工收入被記到了中小企業名下,大企業們要么像富士電機那樣不予披露,要么像三菱、川崎那樣佔比奇低。整個產業出現了大小企業對軍工訂單依賴度呈現斷崖式變化的奇景。

防衛省抽樣後得到的不同規模企業對軍工訂單依賴度的分佈,10%以上的幾乎都是小微企業。圖表來源:日本防衛省
為了確保企業參與軍工生產的積極性,日本軍工業的淨利率也遠豐厚於常規製造業。根據防衛省統計,光是2020財年的產業平均利潤率就超過7%,遠高於同期製造業平均的3%。
根據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的年度報告指出,2013年,在世界百大軍工企業產值中,入榜的日本企業只佔1.5%,到2024年上漲到2.0%。相關企業的軍火收入則由2013年的61億美元上升至133億美元,翻了一倍有餘。
如前面所說,日本軍工大企業的帳面軍火收入並不高,能入世界前百的也不過區區4-5家,已經有如此漲幅。而2025年度防衛省裝備製造訂單金額約2.69兆日圓,在過去5年內激增至約3倍,佔到當年政府公共需求訂單的近一半。兩相對比可知,中小企業在軍工的收入漲幅是遠高於大企業的。

日本軍費支出近年開始急速攀升。圖表來源:MAMOR
截至2026年4月,2026財年編列的預算已經高達10.6兆日元,較去年12月底初步透露的金額又猛漲了1.6兆。當前日本直接的軍事支出約佔GDP的2%,未來甚至有可能要達到GDP的3.5%。
日本軍工產業新一輪的盛宴正在烈火烹調之中,只是不知燒的會是誰。
四、日本政府為給軍備鬆綁而加劇了“軍民不分”
長期以來,日本軍工產業雖然有所發展,但是問題也很明顯。 《和平憲法》與國內吃過戰爭苦的老一輩和平主義運動,以及當時的國際監督,讓日本軍工產業始終受到頂層設計的限制。由此導致日本雖然擴軍,但軍事發展路線距離「防衛」不能偏差太遠,武器裝備的攻擊性也因此受到削弱,軍種功能也不健全。軍工產業被拆解到民營工業之中,缺乏專用的批量生產線,且訂單又以國內為主,多品種少量生產的後果是缺乏規模化效應,軍品採購成本高、生產效率相對較低。
此外,日本大學和科學研究院所在過往相當長一段歷史時期,反戰呼聲很高。而當時的日本政府對打通科研與軍工之間的聯繫尚有收斂,疊加日本企業過於成熟的科層制設置對於創新的製約,也導致尖端技術難以被軍工充分吸收。
這其實是一種微妙的平衡。日本戰後在重新武裝上的小動作,其實早已突破《和平憲法》第九條規定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安倍晉三甚至赤裸裸講過,自衛隊就是“我們的軍隊”。但是政治經濟一系列機制的設計,仍能維持對日本戰爭能力的天花板。

正在宣講「自衛隊就是軍隊」的安倍晉三。身為二戰戰犯後代,他對於日本再武裝踩的不是一點兩點,其身雖死,遺毒仍在瀰漫。圖片來源:產經新聞
反過來講,即使有這些制約,依然不妨礙日本重建武裝並在世界名列前茅,並保留了前文所說的巨大戰爭潛力。一旦制度性約束被突破、生產場景與正常國家無異,那麼日本軍工又會發展到什麼程度?
而過去十幾年日本政府的所作所為,正打破這種能力與潛力的脆弱平衡。
戰略設計上,日本透過一系列制度松綁,尤其是2022年「安保三文件」的出爐,將「舉國防衛體制」定義為「綜合日本所擁有的外交能力、經濟能力等各項能力,體系化組合運用各種政策手段打造」的防衛體制。這個概念其實已經在比照美國軍工的「全政府、全社會」路徑,謀求集中各方面資源,統籌各級政府、民間機構乃至個人力量,模糊平戰界限,最終增強整體軍事威懾力。
日本也計劃在2026財年制定「防衛產業戰略」(其實就是國防工業戰略),進一步打破民企生產軍品的限制、強化軍民產業供應鏈、改善裝備轉移並擴大裝備出口。同時也計劃在今年內繼續修訂“安保三文件”,繼續掏空《和平憲法》。
在產業政策上,日本在過去十多年逐步強調強化軍民「雙用途技術」結合,尤其是2024年以來將雙用途技術置於國防戰略的核心位置。重點包括將人工智慧、機器人、半導體製造等民用領域的領先優勢轉化為國防能力。 2026年,日本將雙用途物品政策納入第二個科學技術五年計畫(2026-2030),宣稱要以此「應對國際緊張局勢和供應鏈脆弱性的核心策略」。這一系列政策調整標誌著日本已從制度層面徹底打破了戰後軍民分離的防火牆,將民用產業全面納入軍事化軌道。
也正是在2026年,國家安全首次被政府第七個科技創新基本規劃列為國家科技戰略支柱之一。國防工業列為17個公私投資優先戰略部門之一。今年3月,日本政府推出《科技創新基本規劃》,明確倡導“軍民不分”,原話是“民用技術和安全保障技術不應被區分,應該促進兩者技術的互相流動,形成民用與安全保障領域技術雙向流動和協同效應。”。
《規劃》就此提出,“產學官協同合作”在支撐前沿技術、雙用途技術研發和應用中的作用是“至關重要”,要求自2026財年起,將政府科技投資總額提高至60萬億日元的目標,比前五年增長約40%。
這項規劃還有一個重點就是搭建起了日本軍工產業的組織架構,《規劃》要求以內閣官房國家安全保障局為中心,與相關省廳協作,推動廣泛的企業、高校和研究機構共建“安全保障領域的生態系統”,並在2026財年設立關鍵技術戰略研究所,為政府提供科學技術領域的安全建議。
最近還在試探擁核紅線的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在當年3月27日的政府會議上讚揚了這項最新規劃。他說:“看到《基本規劃》明確指出科學技術與國家安全之間的有機合作,是劃時代且極具意義的。”

2026年3月27日,高市早苗偕內閣要員出席在日本首相官邸舉行的科學技術創新委員會會議。圖片來源:朝日新聞
在軍工市場培育方面,除了鞏固既有的軍工產業格局,也開始注重導入重點領域的科創企業和新興技術導入,防衛省與經濟產業省就此展開聯動,相關措施不斷。 2023年6月,兩省舉辦首次企業見面會,就一口氣約見了200餘家新創企業,涵蓋涵蓋無人機、網路安防、衛星通訊和電磁波等領域。 2024年9月,兩省又聯合宣布提出「雙用技術新創生態系統」這個概念,旨在消除新創企業進入國防市場的擔憂與障礙。同年10月,防衛省防衛裝備廳成立“防衛創新技術研究所”,主導了這項舉措。該研究所借鑒了借鑒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DARPA)的模式,旨在高效地將民用技術融入國防裝備,將民營企業的技術和理念融入軍工產業的生態系統。
在此期間,日本內閣雖然頻繁更迭,但是推動軍民兩用技術協同發展的體制建設被推上快車道,目的還是以「民用」的名義刺激受科研團體投身推動軍事科研創新。防衛裝備廳自2015年開始推動的“安全保障技術研究推進制度”,每年的專利申請長期僅在100件左右徘徊,到2025年度達到創紀錄的340件。
在這一系列戰略、政策、組織、市場等因素的支持下,預計日本軍工產業還將有一個快速的躍升。根據日本共同社下屬智庫矢野研究所評估,到2040財年,日本國內的軍民雙用途市場規模到2040財年將擴張到2025財年的12倍多。
比起數量來說,更重要的是日本正在比照美國、中國來發展一套龐大的軍工體系和軍民兩用市場,並將其渲染為「正常國家」的基本權利。
一個思想都不正常的國家,要求在槍砲上的權利不僅要“正常”,還要對標如今最強大的國家,光就這一點,已經是全世界的隱患,中國作為一衣帶水的近鄰,更是首當其衝!
五、武器出口對於日本活化軍工產業的重要意義
相較於國內的松綁,日本軍工業的出海向洋更值得警覺。如前文所說,日本國內市場規模有限,單純仰賴自產自用,再武裝的進度將大打折扣。國外市場對於日本軍工,將集市場場景、資本與技術各要素相互流通,大幅加速再武裝的進度。用防衛省自己的話來說,在軍工行業的國際共同開發和生產,「不僅可以實現防衛裝備的高性能化,還能應對開發和生產成本的上升,同時有助於維持和強化日本的防衛生產及技術基礎,並最終提升日本的防衛能力」。
早在2014年,安倍晉三政府宣稱日本“和平與安全不能由任何一個國家來保障,國際社會也期望我國以符合國家實力的方式,發揮越來越積極的作用”,以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了武器出口三原則,日本武器出口從原則禁止轉向原則允許。
到今年4月,日本政府又通過內閣決議,完成了對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修改,允許殺傷性武器對外出口。小泉進次郎在新聞發布會上放言:“希望進一步加強對其他國家的頂級銷售。”
5月出訪澳洲期間,高市早苗繼續為武器出口造勢,宣稱負責裝備生產、維護和維護的日本“防衛產業”,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並露骨地表示,武器出口也將“促進包括軍工在內的產業發展,最終促進日本經濟增長”。

日本修訂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後,菲律賓立即尋求引進阿武隈級護衛艦。圖片來源:NHK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日本解禁對外軍售的行徑,得到了曾在二戰期間與之浴血奮戰的西方國家的支持。渴望日本提高軍事開支,為自己分擔維持霸權壓力的美國自不必說,其他西方國家對此也多貪圖日本工業的規模效應,而昧著良心同開綠燈。
澳洲Defence Connect網站的表態可以作為其中的縮影,這是澳洲國防部的綜合市場情報平台,旨在尋求跨國防務合作、特別是為澳洲中小企業提供軍工產業商機線索。該網站早在今年3月「三原則」修改前夕,便已捕捉到「東京似乎決心將其工業基礎重新定位為以技術驅動的盟友安全和區域威懾力量」。
對此,Defence Connect網站反而開始片面鼓吹所謂“新的商業機會”,“有助於提升雙方的認知”,開始盤點“商業層面的信任關係”如何進而推動“政府層面的研發項目”。並將其上升到“與日本建立更深層戰略工業關係”,大談所謂的“潛在經濟和安全利益”。
近期日本和澳洲都在強化與菲律賓的勾結,這並非偶然。如果任由兩國開展包括軍工領域的所謂“協同”,未來其在我相關海域的興風作浪只會氣焰日甚。
此外,日本也積極與美歐印多國洽談軍工產業合作,並向北約提交了加入「防務創新加速器」(DIANA)計畫的申請,以求加速先進能力的研發,並謀求實現與相關國家的「全鏈條嵌入」式國防合作,助力自衛隊向「可對外參戰、可聯盟作戰」的常規軍事力量轉型。
格外令人警覺和憤怒的是,日本對外軍事輸出的試探,始終與我國台灣強相關。早在2023年,日本已經指派防衛省在職官員“進駐”台北的“日台交流協會”,成為事實上的“駐台武官”。日本自民黨與台灣民進黨已經建立了所謂的“2+2會談”,甚至舉辦了有日本前副防衛大臣參加的“台日安保夥伴關係論壇”,大談“日台安保一體化”。日本與台灣地區還在包括半導體、無人機、艦船等領域圖謀強化所謂“技術交流”和“零配件引進”,並且同樣打著“軍民兩用”乃至“民用”的旗艦掩人耳目。

早在2021年6月,時任日本防衛副大臣中山泰秀在美國智庫哈德遜研究所舉辦的活動中,已經妄言台灣是“國家”,並稱其是日本“必須保護的兄弟和家庭”。圖片來源:哈德遜研究所
1976年,時任外相、後來擔任首相的宮澤喜一,曾在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做出過如下表態:“即使能帶來外匯收入,我們的國家也不會窮到要靠軍火出口賺錢……我們應該繼續作為一個有著更高理想的國家繼續前行。”
高市早苗在今年3月的國會質詢中,被問到對這段話有何感想。她的回覆是:「時代變了」。
其實是日本變了。
或者說,日本還是那個日本,只是不需要那塊遮羞布了。
六、重蹈覆轍前夜,日本的變與不變
在日本軍工產業一點點滑向我們熟悉的軍國主義擴軍備戰之時,日本國內有些事情發生了改變,有些事情則又是熟悉的配方。
首先改變的是日本學界的態度。歷史上,日本的高校和研究機構懾於二戰造成的慘敗景象,以及大批學者在戰敗前被動員助戰的“黑歷史”,因此是反對日本再武裝的中堅力量。
1950年,日本學術會議發表聲明表示:「今後絕不開展以戰爭為目的的科學研究。」1967年又發表聲明,強調「不進行為軍事目的服務的科學研究」。 2017年發布的《關於軍事安保研究的聲明》繼續強調“研究成果有時會脫離科學家的意圖,被轉用於軍事目的”,要求“對研究資金來源做出謹慎判斷”,並呼籲建立制度,確保高校和其他研究機構能從技術和倫理角度審查可服務軍用的研究。
但是日本學界對再武裝的態度已然出現鬆動。早在2013年日本發布的《國家安全保障戰略》,明確提出“集中產學官各方力量,讓科技在安全保障領域也可得到有效利用”,此後,日本政府就開始加大對學術科研領域的工作。
以上文提到的防衛裝備廳“安全保障技術研究推進制度”,它為日本政府直接對接相關科研機構創造了空間,面對期限最長5年、最多可達20億日元單點扶持的項目激勵機制,高校申請數量已經大幅攀升,2020財年全日本大學總共提交了9個財年,2023財年達到2023個財年,2023個財年。
5年時間,上漲倍數逼近13。
日本學術總會呼籲的審查機制沒能真正建立,反而自己都不得不承認「人們認識到越來越難以明確劃分軍事用途與民用用途的技術和知識。」連《和平憲法》都能突破的日本,何況區區一個學會的聲明呢?
比起學界「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態度鬆動,民意對再武裝態度的反轉更為乾脆。關於是否支持日本自衛隊的「規模和能力」是否應該增強,1991年的內閣府民調顯示,持「支持擴大」的民眾佔比少於「維持現狀」超50個百分點,而在2026年4月公佈的內閣府最新民調裡,差距已經收窄到4.6個百分點。

對於武器出口的民意變化更快,2013年共同社組織民調時,針對是否支持放寬武器裝備出口指導方針,66%的受訪者提出了反對意見。而如今內閣府的這份民調,支持出口的佔比已經達到了68.3%。整體掉了個兒。
但也有不變的,那就是日本軍工利益集團展現了熟悉的味道。二戰時期,軍部、壟斷財閥與軍工產業構成的利益閉環,政商合謀、綁架經濟、製造焦慮、以戰養戰。而如今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下設的防衛產業委員會,影響力同樣越來越大。其公示的涉軍政策建議往往早於官方文件,不是建議被採納了,就是政策被洩露了。也確實發生過防衛省把預算草案交由防衛產業委員會「過目」後才提交給大藏省的極端案例。更不用說,還有日本防衛裝備工業會、日本航空宇宙工業會和日本造船工業會……盤根錯節。日本軍工企業對政府和執政黨的政治獻金與遊說也正在不斷復活當中,對此筆者在「新型抗戰拖不得」的前文裡已有回溯。
新的軍工複合體正在形成。
而這種複合體的形成背後,是日本二戰前後看似改變,實則沒變的體制問題,正如東京大學教授野口悠紀雄所指出的「1940年體制」問題,即現代日本經濟體制實際上在1940年推行戰時統制經濟已成形。二戰前昭和日本為了以戰爭形式掠奪全世界的整體戰設計,在戰後的昭和日本無縫切換為瞄準工業品以換取外匯和超額收益的舉國體制。無論是經濟運作邏輯、制度設計還是意識形態,「昭和日本」其實沒有割裂。
用野口悠紀雄教授的原話是:「對日本經濟而言,這場戰爭從來就沒有結束」。
既然「昭和日本」沒有變,那麼我們不僅看到了日本軍工產業的未來,還能輕易預判它的走向。
由此又能引出一個終極問題:日本一直把自己發展軍工產業視為「正常國家」的權利,列舉了一大堆國際通行慣例。
可是一個無法正視歷史、無法根治軍國主義、無法根除濃厚封建法西斯殘餘的國家,有沒有資格享有「正常國家」的權利?
七、身為日本軍工最大假想敵的我們,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除了日本以外,最有資格回答的就是與日本一衣帶水從而總被日本近水樓台先遭虐的中國。
日本此輪的擴軍備戰,中國是其最大假想敵,沒有之一。日本反覆渲染中國在東海、台海、南海的維權行動,誣稱這是對日本國家安全的“威脅”,以此凝聚日本國內對再武裝的支持。上文提到的內閣府民調中,日本民眾“最為關切的防衛問題”就是“中國的軍事力量和在周邊地區的行動”,佔比高達68.1%。三年前的調查,這一數值是61.3%。

透過前文的完整複盤,我們很容易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1.日本軍工產業「軍民不分」的特徵,不僅有著深厚的歷史積累,而且在當前還正被日本政府蓄意強化。
2.日本軍工產業的實際產出被大量隱藏,日本一直用「軍費不透明」指責中國,其實它才該是要去答題的那個。並且很可能日本在利用表面的民用工業從事受管制的兩用物項的走私。
3.日本國內限制軍工產業惡性擴張的健康力量不僅正在消失,也趨於凋零。軍工擴張的表象背後,是刺激軍國主義復活的經濟基礎一直存在,而限制其生長的上層建築已經瓦解。
4.日本境外的西方國家,特別是北約和澳大利亞正在強化與日本的軍工合作,並且菲律賓這樣的國家正努力使自己成為受益方,這種合作高度服務於這批反華國家對華的挑釁戰略,並有可能通過吸引日起投資來填充本已空心化的美歐製造業,從而對我國形成經濟和地緣政治上的多維度競爭。
5.日本軍工產業惡性膨脹,針對的最大假想敵就是中國,這與日本在琉球的要塞化、幹預台海南海局勢、與菲澳等國勾結設卡是高度連動的。
歷史正在看著中國如何抉擇。須知90年前,縱容德國恢復軍備的張伯倫,與縱容日本侵略中國的蔣介石,也都和希特勒、裕仁、東條英機一樣被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相比蔣介石,張伯倫好是悉心做了余備戰,但不妨礙他因為綏靖政策,在恥辱柱上的政治人物,歹林還入選。

張伯倫其實是做了兩手準備,在提高軍費、陸軍機械化、防空尤其是雷達網的建設上作出了極為重要的決策部署,他死後也被主要對手邱吉爾高度評價。但歷史有時候就是這麼殘酷,一次戰略性錯誤就足以抹掉他其他工作本來就應該取得的聲譽。
歷史又走到了幾乎相同的十字路口,對於已經被定性新型軍國主義的日本,如果我們無法遏制,導致敵人對台海、南海的侵略戰火重燃,乃至日本成功擁核,那麼後人評價我們,只怕會比張伯倫再低100個蔣介石。
當然,目前的局勢也未到必須全面攤牌、發動熱戰的時點,依照中國的國力,是有條件管控住危機的。據此,筆者提出以下幾個觀點:
第一,目前我們對日本兩用物項的管控,涉及的日企非但不多,而且還太少;其他必要的管制措施,也需要同步研擬跟進。
第二,後續對日本軍工的管制,重心不能單盯著那些核心企業,要對其供應鏈進行摸排,以民用工業龍頭中的涉軍企業,以及供應鏈關鍵節點的中小企業進行識別,進而採取針對性管控措施。而這背後,必然是艱苦和繁瑣的調查,甚至需要我們向上百年來赴華刺探的日本間諜學習,去深入挖掘日本內部。
第三,適當參考美國對華所謂「涉軍企業」的管制措施,強化商務部出口管制與關註名單的執行範圍和效力,加以實時動態調整,對於凡出現突破管制、走私關鍵物項、供應鏈涉軍的日本企業,發起針對性調查,如果個案確鑿、其又無法自證這只是個案,那要堅決進行重罰。
第四,繼續堅持高水準對外開放,與在華投資日企保持密切聯絡,明確凡是不參與日本軍品生產、研發和關鍵物項走私的日資企業,依然和其他外企享受同等待遇,在高壓打擊日本軍工產業鏈條的同時,繼續鼓勵日本產業脫離日本本土。
第五,對與日本合作進行軍工研發、或採購日本軍品的國家和企業,研擬針對性管制措施,在已定性日本是新型軍國主義,以及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並未廢除的客觀現實下,主動進行國際國內法的釋法立法工作,明確其「軍國主義幫」的身份,進行兇性制裁。
第六,與琉球問題一樣,以上所有管製手段,不應以中日關係未來是否階段性好轉而變更,只能以日本是否遏制軍國主義、是否回歸《和平憲法》為改變。
總之,中國對日軍工產業的管控,無論從歷史或現實、從法理或人情、從利益或道義、從自身或域外,都是合情、合理、合規、合法,並且按照當前形勢已是捨我其誰。
這個脖子,一定要砍。軍國主義沒有死,絕對不能讓它再在我們身邊肆虐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