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华人华乡 【專輯】外國影響力透明登記冊:小心你的願望

【專輯】外國影響力透明登記冊:小心你的願望

編者按:極俱爭議的《外國影響透明度登記》,最終在8月4日正式成立。

聯邦獨立參議員胡元豹在立法過程中多次表達對外國人登記心存懷疑,並感到該法案有針對華人的成份,讓我們回顧胡參議員在今年2月4日所發表的文章,以供分享:


經過近兩年的籌備,外國影響力透明登記冊(FITR)終於接近尾聲。關於法規草案的公眾諮詢期剛結束,為登記冊的建立掃清了障礙。前卑詩省選舉官員安東‧博格曼(Anton Boegman)已被提名為專員。他面臨著艱鉅的任務。

那些將FITR視為揭露外國間諜和秘密代理人的工具的人將會失望,因為該登記冊的設計初衷是建立一份合法活動的“白名單”,而非一份不法活動的“黑名單”。與此同時,許多從事合法跨境活動的個人和組織可能會發現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污名化——無論他們是否登記。實際上,外國影響登記制度(FITR)有可能淪為繁瑣的表格填寫,或許能揭示一些外國影響,但對外國干預本身卻鮮有涉及。

根據擬議的框架,任何在外國代理人的指示下或與其合作開展與政治或政府進程相關的某些活動的人,都必須進行登記。

「政治過程」的範圍非常廣泛,遠遠超出選舉的範疇,幾乎包括各級政府(包括原住民政府)的任何政策或方案的製定或修改。

即使沒有與公職人員直接接觸,也需要註冊。公開評論,例如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有關政策問題的帖子,就足以觸發註冊。同樣,「外國代理人」的定義遠不止外國政府,還包括外國企業、非政府組織、文化機構、基金會和智庫。

關鍵在於判斷相關活動是否「受外國代理人指示」或「與其關聯」進行。如果您由外國代理人支付報酬,則顯然屬於“受其指示”,並且應該已經列入遊說者登記冊。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這兩本登記冊之間是否有官僚機構重疊?

如果沒有報酬,我不知道專員將如何確定某人是否「受外國代理人指示」或「與外國代理人有關聯」。雙邊商業或友好協會的工作是否「受」外國代理人的指示?與外國外交官的定期會晤是否構成與該國政府「有關聯」?在跨國公司任職或與外國學術機構合作又該如何界定?

加拿大公共安全部在2024年發布一份關於可能設立註冊制度的諮詢文件時,舉了一個例子:一位加拿大籍學者受外國代理人委託撰寫了一篇評論文章,反對加拿大政府在某個特定問題上的立場。這看似是一個鐵證如山的案例,但事實上,當局之所以會懷疑這位學者,首先是因為該學者的觀點與政府不符。這實際上構成了「因關聯而定罪」(該學者很可能與外國代理人有過接觸),並且侵犯了言論自由。

這本登記冊的目標值得稱讚,即「區分合法透明的外國影響和隱蔽不透明的外國影響」。如果相關法規能夠明確規定哪些活動需要登記,哪些活動不需要登記,那麼這將是一個好的結果。但如果缺乏這種明確性,我們可以預見,那些參與偶然且無害的「外國影響」活動,但出於善意未進行登記的人員,將會被懷疑參與不法活動,並引起安全機構的注意。

因此,令人驚訝的是,該法規草案似乎將「外國資助的機構或媒體」排除在登記範圍之外。鑑於外國資助的媒體和倡導團體擁有巨大的影響力,將它們排除在登記範圍之外,無疑會在抓捕外國干預的最重要來源方面造成巨大漏洞。

這本登記冊將不針對特定國家,這理所當然。因此,鑑於「安排」和「外國代理人」的定義如此寬泛,可以預見,登記人數最多的將是那些與加拿大保持著最長久、最深厚的政治、經濟和文化聯繫的國家有聯繫的人。

事實上,我們是否會發現,登記在冊的主體大多來自美國、英國、歐洲和以色列等地的外國機構?或者,專員和合作機構是否會利用該登記冊進行政治迫害,以打擊與「不友善」國家有聯繫的加拿大人?

政府一直強調,不遵守規定主要會導致行政罰款,而非刑事訴訟。然而,不遵守規定,也可能根據《外國干預和資訊安全法》引發另一種處罰,該法規定:

「任何人在外國實體的指示下或與其勾結,以秘密或欺騙手段,意圖影響加拿大的政治或政府進程、教育治理、與此類進程或治理相關的職責履行,或影響加拿大民主權利的行使,即構成可公訴罪行。”

「秘密或欺騙行為」的一個主要檢驗標準大概就是不遵守《外國干預和資訊安全法》(FITR)。根據這項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為什麼加拿大人,尤其是那些與「外國代理人」保持良好關係的新移民,會冒著因參與公民活動而入獄的風險?

官員指出其他司法管轄區也設有登記制度,但沒有解釋這些制度在打擊外國干預方面是否發揮了任何作用。

澳洲的「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FITR的藍本)被發現有重大缺陷,亟需大幅改革。紐西蘭經過仔細研究後,認為沒有必要設立登記制度,而是選擇修改刑法。此外,我們也再次意識到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的致命危害。特朗普總統在其近期發布的《打擊國內恐怖主義和有組織政治暴力備忘錄》中援引了該法,明尼蘇達州對該法的殘酷執行也昭然若揭。

官員指出其他司法管轄區也設有登記制度,但卻未能解釋這些制度在打擊外國干涉方面是否發揮了任何作用。 FITR 制度的藍本——澳洲的制度——被發現有重大缺陷,亟需進行實質改革。

外國情報登記冊(FITR)的設立可謂姍姍來遲。早在2019年和2021年大選期間,人們對外國干預大選的擔憂就已甚囂塵上,儘管最終外國干預委員會認定這些干預對選舉結果並無影響。然而,建立登記冊的政治壓力依然巨大,2024年,議會僅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便匆匆通過了一項法案,正式設立了FITR。

列車已駛離車站,我們很快就會迎來一個出發點,雖好但構思欠佳的登記系統。透明度固然是值得追求的目標,但設計不合理的透明度機制可能會扼殺言論自由,使合法參與蒙上污名,並分散人們對真正安全威脅的注意力。現在,博格曼先生有責任確保這些弊端不會發生。

作者:胡元豹 (聯邦獨立參議員)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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