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加拿大法官因移民身份而輕判刑事罪犯的新聞,一條接一條,看得大家十分氣憤。
其中,安省一樁13歲女孩被強姦的案件引起了熱議。該案的嫌犯當庭認罪,但法官卻批准延期審理,竟是因為要權衡嫌犯認罪對其移民身份造成的影響。
據當地媒體BarrieToday報道,這名47歲的安省布拉德福德(Bradford)居民、非加拿大公民,上周對“兩項性干擾指控、一項誘騙兒童指控,以及一項違反釋放條件的指控”認罪。
法庭獲悉,該男子在一家便利店與女孩相識,對她進行誘導,隨後強姦了她,導致女孩兩次懷孕。據報道,女孩最終把其中一次懷孕胎兒生了下來。為了保護女孩和其孩子的身份,法院已下達報道禁令。
根據BarrieToday的報道,該男子無視法庭要求他遠離女孩的命令,在獲釋期間再次強姦了她。在第三次違反釋放條件後,他被逮捕並被關押至今,已經超過兩年半。


法庭還獲悉,在案件早期階段,該男子曾被“允許延期,以評估最終認罪對其移民身份造成的影響”,BarrieToday報道說。在加拿大,如果永久居民或外國公民因為刑事犯罪被判超過六個月監禁,即會被視為不具可入境資格。
檢方告訴《國家郵報》,他們將尋求10年監禁。他將於1月29日返回法庭接受量刑。


新法案:量刑不得考慮移民身份!
針對此案,一位保守黨國會議員表示不滿,呼籲進行改革。
阿爾伯塔保守黨議員Michelle Rempel Garner於11月27日的質詢時間提到了此案。她提出了C-220號私人議員法案,推動法院在量刑時不得考慮刑罰對罪犯移民身份的影響。
“近年來,多次出現法官對犯下嚴重罪行的非公民做出量刑時,刻意使其得以規避被驅逐的情況。”Rempel Garner在議會上表示。這造成了“非公民與擁有加拿大公民身份者之間的雙重司法體系”。

她稱其為“不公平”,並列舉了近年七起非公民罪犯獲得“寬鬆刑罰”的案例。其中包括一名20歲、以學生簽證在加拿大居住的印度男子。據《國家郵報》十月報道,他曾對四項偷窺罪名認罪。
“儘管法官承認六到十二個月的刑期本來更為恰當,但為了避免他被驅逐,卻給了更輕的刑罰。法官甚至親口這樣說。”Rempel Garner表示。


保守黨領袖博勵治(Pierre Poilievre)一直公開支持將屢教不改的嫌犯“關進監獄,而不是給保釋”。他說,為了讓非公民罪犯留在加拿大而判處更少的刑期,是“不可思議的司法扭曲”。
“我們的制度就應該明確把罪犯趕出加拿大,”他在支持C-220法案時說。“如果某人不是公民,不是加拿大人,卻在這裡犯罪,那他們就應該被請出去。”
不過,反對該法案的人認為,它會剝奪司法獨立和裁量權,並且對正在努力融入加拿大社會的非公民具有歧視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