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魁满要闻 童工監管法案一年年輕人工傷已銳減

童工監管法案一年年輕人工傷已銳減

【時報訊】本省立法機關通過由勞工部長布烈(J. Boulet)提交的童工監管法案已快一年,到底已實現其目標了嗎?
「是的,」布烈在接受加通社採訪時說道,並指出年輕人的工傷事故明顯減少。
法案將本省的最低工作年齡規定為十四歲但有一些例外,並禁止十四至十六歲的青少年在學年期間每週工作超過十七小時,假期除外。
部長設定兩個目標:確保兒童的健康和安全,並促進學校保留率和教育成功。
法案分兩個階段生效:自去年六月一日起,僱用十四歲以下青少年的僱主有卅天的時間向他們發送終止通知。
三個月後即九月一日,十四至十六歲的年輕人在學年期間每週工作時間限制為十七小時(包括週末),不包括假期。
從週一到週五,這意味著最多十小時。
根據初步評估,布烈斷言法案對年輕人產生積極影響,到去年未成年人職業傷害二0二二年下降百分十九。
對於十四歲以下的人來說下降百分卅三點三,十六歲及以下下降百分十七。
更仔細觀察法案通過後的去年六月至十二月,這些數字更具說服力:與二0二二年同期相比,十四歲以下兒童的工傷事故下降百分四十一,十六歲及以下下降百分十七。
「我非常滿意,」布烈微笑說。「記住我們的動機。從二0一七年到二0二二年,十四歲以下青少年的職業傷害增加百分六百四十,十六歲及以下青少年的職業傷害增加百分八十。”
他補充道:「作為一個社會,我們可以為減少兒童傷害數量所做的貢獻感到自豪,我們已在上坡路上剎車……需要繼續朝同一個方向前進。」
至於學生保留率,部長表示他正在等待教育部的數據然後再得出任何結論,這些數據將於今年秋天更新。
為了執行法案,去年六月至十二月期間職場平等保健和安全局 (CNESST) 進行五百八十二次合規檢查,共發現十起違規行為,其中四起涉及違反十四歲以下兒童工作禁令,三項涉及需要獲得家長授權或監管人書面同意才能與十四歲以下兒童一起工作。有一項起法行為與未能遵守晚上十一至早上六時不得僱用兒童的禁令,另一起涉及登記十八歲以下工人出生日期的義務。
最後一起違法行為涉及兒童每週工作超過十七小時,即週一至週五工作超過十小時。
法案對違規僱主處以巨額罰款:初犯罰款一千二百元,重犯罰款一萬二千元。在十起違規行為中,只有一起被處以罰款,僱主決定對此提出異議。
布烈這位部長毫不掩飾存在「抵制」的事實,特別是在餐廳和零售行業,這些行業呼籲政府採取更大的靈活性,特別是允許十四歲以下年輕人獲得計件工作的豁免。
然而他說政府與工會和僱主協會組成的委會Comite Consultatif du travail et de la main-d’œuvre在週方面達成共識。
對於那些不同意法案的父母,因為他們希望十二至十三歲的孩子去工作而不是坐在電腦前打電玩,這部長表示應該鼓勵孩子透過玩耍等其他方式發展身心。
「有夏令營、閱讀、和朋友一起玩和參加戶外活動。你不能說如果我的孩子不工作,他們就只會滑手機打電玩,必須確保你的孩子得到很好的照顧,這意味著暑假期間會有很多教育活動,而確保孩子做作業也是父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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