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如果四月十日週三提交給本省立法機構的一項新法案獲得通過,騷擾或威脅本省政客的人可能很快就會受到法院禁制令或最高一千五百元的罰款。
市政事務部長拉芙麗 (A. Laforest) 提出上述的法,旨在結束民選官員經常陷入的不利境地。
她在魁市告訴記者,長達四十多頁的綜合法案的措施旨在制止威脅行為,她並不擔心法案會被用來壓制政治對立人士。
「不,一點也不會,」她在回答這問題時說。「我們想要的是阻止持續存在的問題、威脅性評論及暴力評論。」
本省城鎮聯盟最近的一項調查發現,百分七十四的民選市政官員表示曾遭受騷擾和恐嚇,自二0二一年選舉以來八千名市政官員中已有七百四十一人辭職。
雖然刑事法已經制定禁止威脅的法律,但拉芙麗表示需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來解決民眾針對政治人物的騷擾性言論問題。
拉芙麗舉一個例子,一平民每次參加市議會會議都使用辱罵性語言。 「有可能會升級,然後可能變成威脅性評論,所以我們處於受辱和被威脅的境地,現在我們將能夠採取行動,」她說。
新法案將賦予警方權力,對任何擾亂市議會會議、擾亂治安行為的人處以五十至 五百元的罰款。 威脅、恐嚇或騷擾市級或省級政客,令其無法完成工作或擔心自己人身安全的人將面臨五百至一千五百元的罰款。
法案還將授權那些受到「不當妨礙其行使職能或侵犯其隱私」言論或行為的政客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法然後院可以命令被告停止與政客接觸,或不能前往他們的辦公室或作出妨礙他們工作的行為。
雖然政客們已經能夠向法院提出上訴,但立法將確保這項請求得到緊急處理。
新法案的其他部份還要求市政當局通過「內部管理條例」,概述如何維持秩序、行事文明和尊重他人。 拉芙麗舉例說,當決議在沒有警告的情況下提出時,經常會爆發激烈的辯論,因此法規可以概述倡議如何提出和辯論。
她表示希望新法案能在六月之前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