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晤士报》一篇有关《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报道极具误导性,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谴责,指有关报道令人误解管有某份旧报纸便会被监禁,引起市民恐慌,政府必须澄清,以正视听。
报道题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特区政府指报道极具误导性,标题也完全错误。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涉及煽动意图罪行的条文,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管有具煽动意图的刊物,才属犯罪。一份刊物是否具煽动意图必须视乎情况,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条例草案有关条文同时订明不属于具煽动意图的情况。
至于管有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控方必须证明被告人是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管有该刊物,才可被法庭定罪。不知悉有关刊物具煽动意图者,不可能被定罪。
特区政府表示,已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举出多个例子说明何谓合理辩解。有关建议罪行条文清晰,市民不会误堕法网。《泰晤士报》应确保有关《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报道公正、持平,并停止作出危言耸听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