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社協料劏房三成劣質 倡准住戶早3年上樓

社協料劏房三成劣質 倡准住戶早3年上樓

社區組織協會促請政府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訂立完善執法及安置機制。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左一)建議,容許受影響住戶提前3年「上樓」入住公屋。(鄧家烜攝)
社區組織協會促請政府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訂立完善執法及安置機制。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左一)建議,容許受影響住戶提前3年「上樓」入住公屋。(鄧家烜攝)

【時報訊】《施政報告》提出設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研究10個月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等。社協昨日促請政府訂立完善執法及安置機制,建議先給予「劣質劏房」業主半年期限改善單位,並容許受影響住戶提前3年入住公屋,倘未能安排,應提供租金津貼。

籲5年內開始取締 提9準則

按社協前線觀察目前全港近11萬戶劏房,協會估計約三成單位不符合最低標準。社協認為,政府應先在兩年內完成立法及登記全港劏房,並在簡約公屋、過渡房屋及公屋供應齊備後,於5年內展開取締籠屋、板間房及劏房工作,長遠取締所有分間樓宇單位。

社協同時建議政府趁機擬定「法定最低住屋標準」,於居住環境訂立居住面積、單位設備、建築安全、租金水平等9項準則有3項不達標,即定義為劣質單位。

限業主半年改善 否則禁租

社協建議容許「劣質劏房」業主於6個月內改善單位,否則禁止出租,並促請政府妥善安置「劣質劏房」住戶,建議容許已申請公屋者提前3年上樓,合資格但未申請公屋的住戶則應安排入住過渡房屋或簡約公屋。社協認為,倘未能安排受影響住戶入住公屋,當局應提供租金津貼,確保他們入住適切居所。

(2023年施政報告)

相關字詞﹕施政報告 社區組織協會 劣質劏房 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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