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消委點名譴責銅鑼灣4藥店 計價單位不清「磨粉」逼交易 消委:警示害群之馬

消委點名譴責銅鑼灣4藥店 計價單位不清「磨粉」逼交易 消委:警示害群之馬

「521生活百貨」不同貨物有不同計價單位。其中左圖的「金絲石斛皇」售980元,單位為「每錢」;右圖的「野山太極參」售2380元,單位為「每兩」。兩種貨物的價錢牌均印上「買滿一斤以上九折」。(李浮南攝)
「521生活百貨」不同貨物有不同計價單位。其中左圖的「金絲石斛皇」售980元,單位為「每錢」;右圖的「野山太極參」售2380元,單位為「每兩」。兩種貨物的價錢牌均印上「買滿一斤以上九折」。(李浮南攝)
「安康大藥坊」被消委會點名譴責,店內不同藥材及海味用不同單位,乾鮑及燕窩以「每兩」計算,幼枝以「每錢」計算,元貝則以「每斤」計算;價錢牌亦標明「1斤=16兩=160錢=604.8克」。(楊柏賢攝)
「安康大藥坊」被消委會點名譴責,店內不同藥材及海味用不同單位,乾鮑及燕窩以「每兩」計算,幼枝以「每錢」計算,元貝則以「每斤」計算;價錢牌亦標明「1斤=16兩=160錢=604.8克」。(楊柏賢攝)

【時報訊】消委會昨點名譴責4間位於銅鑼灣的藥店營銷手法不良,包括以「斤變兩」、「兩變錢」手法,刻意迴避說明計價單位,速速「磨粉」逼客人完成交易,最終顧客要支付貴10倍甚至16倍價錢,最大額個案需付逾10萬元買藥材。消委會指出,相關投訴數字自通關後明顯增加,打擊本地零售和旅遊業,影響旅客體驗並嚴重損害香港聲譽,批評有關藥店屢勸不改,約見時承諾改善但新投訴仍不斷,故決定公開譴責。

批屢勸不改 店方承諾改善續有投訴

消委會亦指出,有關不良銷售手法可能涉及誤導性遺漏,有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罪行。總幹事黃鳳嫺透露,該會與海關有「秘密通報機制」,在考慮消費者意願下,不時會將投訴個案轉交海關審視,強調藥店退錢和被檢控與否絕無關係,檢控工作由海關獨立審視。海關回覆本報稱,去年1月至今年8月共開立13宗涉及「參茸海味及中西藥業」調查個案,其中8宗完成調查,已對6人及一間公司作出檢控。

佔同類投訴三成 通關後投訴明顯增

被點名的4間藥店主要售賣中藥材及乾貨海味,分別為「藥城」、「521生活百貨」、「安康大藥坊」及其前身「環球大藥坊」(見圖)。消委會在2021至2023年8月的32個月間,接獲96宗涉及該4店的投訴,佔期內同類投訴31%,當中80宗涉不良銷售手法;單今年首8個月已錄得49宗投訴,總金額逾58萬元,平均每宗涉款約1.2萬元,當中10宗來自本港消費者,內地客佔37宗。

有藥店曾被譴責 改名續營

黃鳳嫺表示,藥店的不良銷售手法較以往「聰明」,除不清晰地書寫藥材單位,亦會同時推介多種藥材,但各項藥材計價單位不同,混淆客人(見另稿)。消委會指出,藥店會以非常細小及不顯眼顏色的字體標示重量單位,如每兩或每錢,但內地客慣常以斤作計價單位,較易被誤導,店員常在顧客顯示購買意欲時,迅速將藥材或海味搗碎或切片,強迫顧客完成交易。消委會亦留意到有藥店於2015年被點名譴責,改名繼續經營。

最大額個案 內地客付近11萬

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副主席彭楚夫提到最高金額個案,指今年初有內地旅客一家三口到「環球大藥坊」購物,店員介紹中藥但無提及價錢及單位,事主稱有興趣後,藥店隨即將藥磨粉,並收取10.9萬元。事主到海關舉報,先獲退款兩萬多元,再向消委會投訴後獲全數退款。

另一個案涉及內地大學生情侶。兩人到「藥城」打算買止痛藥膏,店員先後推薦兩種中藥材,未有具體交代計價單位,標示字體亦大小不一,又刻意混淆兩種藥材,推銷時已為藥材磨粉,索價兩萬元,情侶討價還價後最終付一萬元,向消委會投訴後獲退款。

彭楚夫說,今年首8個月接獲的所有相關投訴,經調停後,藥店均願退還部分或全部款項。不過,消委會其後不斷接獲有關4店的投訴,「藥城」增8宗投訴、「521生活百貨」增5宗投訴、「環球」與「安康」共增4宗。黃鳳嫺認為,點名譴責可向不良分子及害群之馬發出強烈警示,亦有助教育消費者,亦呼籲各監管及執法機關加強監管、果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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