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衣現「黃傘」黑帽旁聽 前公務員認藐視緩刑

衣現「黃傘」黑帽旁聽 前公務員認藐視緩刑

被告蘇逸佳(右)昨被判緩刑後離開高院。根據判辭,他患抑鬱,後患皮膚病,令他情緒波動易怒。(李紹昌攝)
被告蘇逸佳(右)昨被判緩刑後離開高院。根據判辭,他患抑鬱,後患皮膚病,令他情緒波動易怒。(李紹昌攝)

【時報訊】一名53歲前公務員於旁聽與《港區國安法》及反修例運動有關的4宗案件期間,以穿黑衣或戴黑帽的打扮現身法庭,引起多名法官注意,法庭中斷聆訊以處理其衣著。被告昨於高院承認法律責任。本案是律政司首度就旁聽行為檢控,並形容被告行為屬「旁聽師」,又指被告有意測試法庭限制以及不同法官對其行為的反應。法官最終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被告另須向律政司支付全額訟費逾31萬元。

因另案被炒 官限兩月付31萬訟費

根據判辭,被告蘇逸佳於2021年12月4次妨礙司法行政,構成刑事藐視法庭。蘇1995年起加入公務員體制,最初職級是助理貿易主任。辯方求情稱,蘇早前因另涉一宗刑事案被辭退,失去公職服務逾27年退休金,冀法庭酌情調低訟費、判處緩刑。

律政司指試法庭底線 旁聽師屬抗議

律政司一方案情指稱,蘇逸佳入庭旁聽的行為被稱「旁聽師(sit-in expert)」,屬抗議手法一種。首宗事件中,蘇從他人手中接過一件黑衣並穿上,及後不理保安阻攔下入庭;其後蘇向傳媒表示,他得悉有黑衣者被禁入庭後,藉機違反以核實事件及向法官當面質問。另外3次事件中,蘇身穿黑色衣物及戴黑帽進庭旁聽,法官或裁判官中斷聆訊以處理其衣著。

法官陳健強於判辭分析4宗事件,均無着墨於黑色衣物。陳官認為首宗事件最嚴重,因蘇逸佳強闖法庭,可能導致他人於混亂中受傷;第二次事件亦屬嚴重,指蘇戴黑帽及穿印有「黃色雨傘」圖案之黑衣入庭。陳官稱該圖案是政治符號,不容存在於法庭,蘇若想繼續待在庭內便不應脫下原本遮蓋上衣的外套。至於其餘兩宗則相對不太嚴重,陳官稱蘇確實持醫生文件證明他有戴帽需要,惟蘇分別拒絕出示及與法官爭論,陳官認為蘇的行為不合理,反映他有意干擾審訊。

官:強闖法庭展政治符號嚴重

情緒出問題犯案非本性

判辭續指,蘇於案發前飽受抑鬱及皮膚病困擾,案發前數月開始停職亦令情緒問題惡化。陳官認為,蘇在當時處境容易做出不符他本來性格的事,其親筆求情信認為反映出一名有學識人士的真誠悔意,最終判蘇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

陳官處理律政司訟費申請,稱已考慮辯方求情內容,包括蘇失去收入、需要供養年邁雙親,以及照顧分別11歲及14歲的孩子,但考慮蘇的資產、他未完全披露其經濟狀况,下令蘇兩個月內須全額支付訟費。

翻查資料,蘇逸佳於2021年12月「立場新聞」煽動案提堂當日,於法院大樓外呼喊欲陪同被截查押上警車的男童,無視警方指示,去年承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被判80小時社服令。

【案件編號:HCMP351/23】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緩刑 藐視法庭罪 旁聽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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