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高中的一群家長發起一項請願,呼籲省府修改其交通安全員政策,將高中納入其中,他們聲稱步行的學生面臨風險。
每天有數百名該高中的學生都要穿過繁忙的Westminster路和Ainslie路十字路口,該路口已被列為交通繁忙且危險的路段。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歲的學生謝恩(C. Shein)在上學途中,被一輛橫跨Westminster路的汽車撞倒。
「幸運的是我沒受重傷,」他說。「但如果有人再次被撞,我想他們就不會這麼幸運。」
他的母親扎娃柯芙(S. Zavalkoff)是滿市兒童醫院重症監護室的醫生,她說安全過馬路不應該聽天由命。
「現在已經過去一年多,但政府做得還不夠,」她說。「我仍然覺得,其他孩子再次遭遇類似事故,而且後果更嚴重的風險非常高。」
這起事故促使一群家長志工採取行動,包括向警方申請配備交通安全員。
「我們向他們提供一些我們收集到的該路口數據,例如每天有多少孩子過馬路,但他們立刻就說因為這是高中學校,所以你們不符合資格。」家長志工杜伊(J. Duy)說。
省府汽車保險駕照局(SAAQ)將十二歲以上的行人視為成年人,根據其規定交通安全員只在小學附近配備。
家長委會代表沃伊蒂克(J. Woytiuk)表示,他們決定發起一項請願,要求省府修改政策,在高中附近的危險路口配備交通安全員,請願書可在省議院網站上找到。
「我們都應該冷靜下來,審視一下我們的政策,為了孩子們的安全作出改變。」她說。
沃伊蒂克表示,他們正努力在二月底之前收集盡可能多的簽名,屆時省自由黨省議員德西蕾·麥格勞(其選區包括蒙特利爾西區)會將請願書提交給國民議會。
他們表示,在高中配備交通協管員並非是要把高中生當小孩看待,而是為了阻止司機闖紅燈。
謝恩表示他支持這項請願。「我認為,根據高中是否應該配備交通協管員的標準來評判高中和小學是不公平,」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