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新闻 外交部:“敌国条款”作为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至今仍有效

外交部:“敌国条款”作为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至今仍有效

9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问,近日,日本政府一方面要求俄罗斯拆除纪念战胜日本军国主义的纪念碑,称相关设计伤害日本国民感情。另一方面,又再次表示《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已经过时、形同虚设。请问中方如何看待日本政府近期围绕二战历史和战后国际秩序做出的这一系列表态?

毛宁表示,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是检验日本能否恪守和平发展承诺的标志。日本当年是在承认军国主义罪行、接受《联合国宪章》全部内容的前提下加入联合国的。《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作为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至今仍然有效

毛宁重申,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日本应当以史为鉴,同军国主义彻底切割,以实际行动取信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

“敌国条款”,即《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相关内容。规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的任何一国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对其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

新加坡《联合早报》此前解读称,“敌国条款”赋予反法西斯同盟国以和平与强制的手段及相关特权,是制约法西斯战败国的东山再起,防止其复活侵略政策,抑制其可能重新发动侵略战争的政治与法律安排。

本文观点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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