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居民基薩(A. Kisa)需要一輛新車時,在魁省拉娃市市的奧利維爾馬自達(Olivier Mazda de Laval)經銷店購買一輛二0二五款馬自達3 GX。
「他們當時說是新車。我以為自己買的是新車,但事實遠非如此,」基薩回憶起四月份的購車經歷時說。「他們把一輛二手車當新車賣給我。」
基薩說,這輛車的廣告上寫著里程表顯示只有十公里,但實際上里程表顯示已經行駛二百九十五公里。
儘管如此他還是買了,因為他以為是新車。
不久之後,他開始調查這輛車的歷史記錄,而他發現的情況讓他震驚不已。「他們基本上開了這輛車大約一個月就把它退回來,」基薩說。
基薩拿到兩份報告,一份來自Carfax,另一份來自本省汽車保險駕照局(SAAQ)。
汽車保險駕照局的報告顯示,這輛車在二0二六年二月至三月期間曾被他人擁有一個月。
報告甚至指出,此人是「新車」購買。
報告隨後指出,這輛車在被基薩購買之前曾被退回經銷商。
基薩購買這輛車時,汽車保險駕照局的報告並未提及這輛車是新車。
「我當時非常震驚極,」基薩說。
汽車保護協會(Automobile Protection Association)的因尼(G. Iny)表示,這種情況並不常見。
「在本省如果你出售二手車,即使是只開了一個月的車,也必須貼上二手車標籤,「他說。
基薩表示,他曾試圖向經銷商提出索賠,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因此他請律師發出律師函。
他說他希望退還車輛並拿回全部購車款。他還要求五千元的損失賠償。
透過律師經銷商回應稱,願意支付基薩先生一筆費用讓他取回車輛,但需扣除三百九十九元的防銹處理費和一千五百元的舊車置換抵扣額。
代表經銷商的律師事務所在一份聲明中堅稱:「所售車輛為新車,並且已向基薩先生提供車輛的完整歷史記錄。」
馬自達加拿大公司告訴傳媒,由於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們不方便置評。
基薩堅稱,他從未被告知車輛的歷史記錄,如果他知道這輛車是二手車,他肯定會放棄這筆交易。
由於無法與經銷商達成協議,他表示已作好訴諸法律的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