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工聯(CSN)已向本省高等法院申請訴訟,挑戰本省關於工會治理和透明度的新法律。
近幾個月來,其他幾個勞工組織也提交類似的請願書。
該法因其允許工會繳納除主要會費之外的自願性會費,用於資助某些活動(例如參與社會運動或黨派廣告)而備受關注。
該法也對勞工組織在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報告支出和進行秘密投票方面施加義務。
與其他勞工組織一樣,工聯在其請願書中稱該法侵犯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
工聯在其請願書中指出:「該法的目的是削弱制衡力量和工會行動的影響,這嚴重阻礙工會的作用、工會行動和集體談判——即工會參與和維持其結社的能力——而所有這些都是受結社自由保護的活動。」
這勞工組織還辯稱,利用工會會費資助法律訴訟、黨派廣告或參與社會運動本身就是一種表達活動,能夠傳達勞工組織的意見和訊息。
工聯請求高等法院宣佈該法違憲、無效且無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