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一名本省男子在四十多年前被冤判雙重謀殺罪後,最後與本省政府和滿市市政府達成庭外和解。
八十三歲的帕奎因(C. Paquin)於一九八三年被判一級謀殺罪名成立,罪名是他在一九七八年殺害兩人。二0二四年十一月六日他被宣告無罪,但之前已服刑十八年,假釋期間服刑廿三年。
在獲得假釋後聯繫本省清白計劃(Project Innocence Quebec),該計劃為被冤判者提供法律援助,之後他發現自己的案件有諸多疑點。
兩年前,本省檢察署(DPCP)在聯邦司法部長認定有合理理由相信可能存在司法不公後,拒絕再次審理此案。
二0二五年十一月,帕奎因提起民事訴訟索賠六千四百萬元,稱其在魁省遭受「有史以來最長的無理剝奪自由」。他也被認為是我國年齡最大的被宣告無罪釋放者。
他指控滿市警方進行「拙劣的調查」,而本省檢察署「隨後在導致他被剝奪自由的司法程序中存在疏忽、濫用職權和惡意行為」。
滿市市政府和魁省總檢察長被列為被告,然而代表帕奎因的律師事務所於八月十四日宣布,雙方已達成和解。
Woods律師事務所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滿市市政府和本省總檢察長希望這項和解協議能夠幫助帕奎因先生擺脫人生中的這段艱難時期,避免今年秋季的漫長審判。」
雙方均拒絕透露和解金額,該金額屬於保密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