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 熊超然】
6月29日,中欧双方召开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首次会议并在会后发表联合声明。随后的一个月内,中欧密集磋商,初步商定今秋举行第二次会议。
在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中欧经贸摩擦持续增多的背景下,这一新机制的建立尤为值得关注。长期以来,中欧之间的争议不断,从单个产品和行业向更广泛的经贸领域扩散。如今,双方选择将这些分散的争议纳入一个更加制度化的磋商框架,究竟意味着什么?
8月12日,英文学术新闻网站ChinAffairsplus刊发了一篇文章,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成昊和清华大学社科学院博士生梅利·韦尔戈诺勒(Meili Vergnolle,钱美利)共同撰文,对这一新机制作出了分析。
文章认为,中欧此时选择建立机制化对话,本身就是一个“有限但重要”的稳定信号。如果继续针对一个个碎片化争端来作处理,技术性问题就可能不断被赋予战略竞争色彩,从而进一步推高双方解决争端的政治成本。新机制的价值未必在于立即消除具体贸易争端,而在于为日益复杂的中欧经贸摩擦提供一个更加稳定、透明和可预测的管控框架。
文章也指出,所谓“中欧贸易失衡”的“迷思”不能仅仅通过货物贸易逆差来衡量。2025年,欧盟对华服务贸易仍保持213亿欧元顺差,这意味着中欧经贸关系的“平衡”问题,本身就比单纯的货物进出口数字更加复杂。而中方的“智慧”是——贸易再平衡并不意味着对抗,而是可以通过扩大合作等方式实现。
那么,中欧此次建立的新磋商机制,能否真正将经贸摩擦从“政治化”拉回“技术化”?贸易再平衡是否能够通过扩大合作而非压缩贸易流动来实现?而在机制启动的同时,欧盟仍不断强化贸易防御和经济安全工具,中欧经贸关系又将走向何方?今秋的第二次会议,将成为检验这一机制能否从政治表态走向实际问题解决的一个重要节点。
2026年6月29日,中欧双方共同主持召开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首次会议并在会后发表联合声明 商务部网站
新机制建立的背景
文章首先提醒人们注意的是,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的建立,正值中欧贸易关系处于关键时刻,尽管双方在经济上互不可缺,但贸易关系也日益容易受到政治压力的冲击。
一段时间以来,欧方不遗余力地炒作所谓“贸易失衡”这一伪命题,使之成为中欧双边关系中最受政治舆论场关注的话题之一。更重要的是,在布鲁塞尔看来,这种“失衡”已不再仅仅被视为一个贸易问题,更被视为引发深层担忧的佐证,这些担忧涉及“产业竞争力”、“产能过剩”以及“经济安全”等领域。
此时,新磋商机制的建立,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双方都不希望经济争端升级为贸易战。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谢夫乔维奇在6月底就表示,双方制定了雄心勃勃的时间表,并希望在今年10月前取得实质性成果。
对中国而言,该机制提供了一个通过谈判解决欧盟限制性措施的渠道;对欧洲而言,它既能管控国内因贸易逆差而产生的压力,又能维持与中国的对话。因此,该机制的意义不在于解决具体的个别争端,而在于构建一个制度化框架,以便在这一日益充满摩擦的经济关系中进行有效管控。
从碎片化争端走向制度化管理
很多人已经发现,中欧贸易摩擦已经从偶发的产品争端,转变为更广泛的行业性对抗模式。
过去五年中,争端已扩展至投资、电动汽车、医疗器械、太阳能产品采购、关键矿产、食品、政府采购、网络安全以及产业政策等领域。每一起案件都有各自的法律程序和政治节奏,但这些案件共同反映出,双方关系越来越多地受到防御性政策工具的影响。
碎片化争端管理的危险在于,它容易将技术问题变成对政治决心的考验。正如过去几年所看到的那样,电动汽车被渲染为欧洲制造业的未来,稀土被炒作成供应链安全问题,太阳能和电池产品则被鼓噪为欧洲对绿色产业形成依赖的风险。
一旦这些问题进入公共讨论,被视为战略竞争的象征,技术性妥协就会变得更加困难,因为各国政府不仅需要回应企业和监管机构,还必须回应有关“软弱”与“韧性”的公共叙事。换言之,碎片化不仅会增加争端数量,还会提高解决各项争端的政治成本。
在6月底的会谈中,中欧双方确认正式成立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下设贸易投资平衡、出口管制、知识产权和世贸组织(WTO)四大板块,并设立联合监测机制。其中,联合监测机制是新安排中技术层面最务实、政治层面价值最高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