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新闻 国家矿山安监局:压实煤矿灾害等级鉴定活动管控责任

国家矿山安监局:压实煤矿灾害等级鉴定活动管控责任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黄韬铭)记者24日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灾害等级鉴定活动,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期印发《煤矿灾害等级鉴定工作管理办法》,重点压实鉴定活动的全链条管控责任。

国家矿山安监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黄体伟介绍,源头管控方面,明确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等五类灾害等级鉴定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后方可从事鉴定活动。

现场管理方面,要求所有灾害鉴定项目应当至少有两名专职技术人员赴现场开展勘查、取样、测试等活动,并提前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受监督检查。

鉴定机构管理方面,要求鉴定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一体化管理,严禁体外运转和违法分包转包。鉴定报告应当由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且通过全国矿山安全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平台统一编号,以书面报告形式出具。

信用管理方面,国家矿山安监局对全国煤矿灾害等级鉴定机构建立信用记录机制,依法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纳入失信名单。

(责任编辑:符仲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