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新闻 无3C认证、不符国标要求 充电宝质量安全案例公布

无3C认证、不符国标要求 充电宝质量安全案例公布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赵怡宁)记者24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CCC认证及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充电宝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案件,现对外公布五起充电宝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2025年11月底,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牌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车间及仓库内,发现多款问题产品。其中1款充电宝共425个,经抽检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不符,货值金额12750元;3款充电宝共5950个,冒用CCC标识,货值金额142850元。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抽检剩余和冒用CCC标识的充电宝并处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山东省金乡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东源动未来低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此公司仓库中有充电宝,标示“赠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经查,涉案充电宝系此公司销售其他产品时的附加赠品,共组装生产260个,按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货值金额共计18460元。金乡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公布了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诸暨守盾蓝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充电宝案,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郑州千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军生产、销售不合格移动电源案等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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